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获悉,近日,该局通过“大数据+非现场执法”模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截至4月28日,已对103名违法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及安全教育。
据悉,该局依托公安交管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对经过卡口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抓拍,系统通过人脸识别、车辆特征比对等技术手段对骑乘人员进行锁定,经人工二次核验后,最终确定违法人员。
本次行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据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指挥中心民警介绍,为持续推进“智慧交管”建设,该局通过构建“前端感知——智能分析——精准查处”的全链条执法体系,实现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科技布控和精准打击,有效破解了传统警力巡查的时空限制和警力限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观山湖区共有4个重点路段设有智能抓拍设备,并通过非现场执法与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三车’的‘一盔一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指挥中心民警表示。
来源: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刘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