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也是长远发展的金字招牌。

福州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在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上奋勇争先。

2024年4月25日,福州法院启动惠企安商行动并发布《福州法院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 一年来,福州法院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多元解纷为重点,以法治强企为目标,扎实开展惠企安商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创业创新赋能增效,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惠风润企一年计,优策扬帆再启航。近日,福州法院以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集成,坚持注重实效,制定出台《关于司法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的实施意见》,着力强化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建设的前瞻性、精准性、便捷性、协同性,推动营商环境“再上台阶”。

下面,小编带你

一起来了解这份《实施意见》


制定背景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经济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月2日,福建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上,福州提出要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福州法院立足国情省情市情,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大局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出台《实施意见》,确保司法审判工作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以“惠企安商”为总概念,提出了护企振商、智企兴商、惠企联商、暖企和商、稳企宜商,助力营造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发展环境、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五大环境,《实施意见》总共18条。

坚持司法护企振商

助力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健全与市场、金融、互联网等监管部门工作衔接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

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加强新型消费业态保护;妥善处理智慧零售、新服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纠纷。

推动破解“融资难” “融资贵”

做优做强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依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金融协同联动,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因涉诉导致融资难困境。

释放破产挽救和出清功能

推动成立破产法庭,夯实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设立破产事务服务中心;建立重整投资人信息库;延伸破产审判效能,探索“预破产”、庭外重组机制;加强破产配套制度供给。


问企所需

坚持司法智企兴商

助力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

服务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加强对民法典绿色原则、新类型生态资源权益保护前沿性基础理论研究。

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优选地”

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17条工作举措,深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跨行业协同、闽东北法院跨区域协作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大创新司法保护力度,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升级。

创新数据权益和数据产权保护

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稳妥推进 AI 人工智能领域的司法规制;建立跨部门数据安全与权益保护联动机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护航“海上福州”战略实施

加强对海洋产业、海洋资源、 海洋科技创新、涉海金融服务、海洋生态等全方位司法保护,创新涉海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涉碳案件裁判执行规则研究力度;探索制定红树林、滨海湿地碳汇价值评估标准;成立海洋经济司法协同保护中心。


智创向新

坚持司法惠企联商

助力营造合作共赢的发展环境

打响“商和榕城”司法品牌

探索建立闽东北、“福州都市圈”商会调解联盟跨区域协作机制,扩大商会联盟成员单位; 推进“商和榕城”调解联盟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推动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加强协调沟通,完善代表委员“联合调解”“商会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

全力打造涉台司法先行窗口

推出一批司法惠台利民新举措;深入实施涉台民商事审判精品工程;稳妥有序扩大台胞参与司法,探索开展台湾青年实习实训;与市委台办联合设立“福州涉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 工作平台。

丰富涉外法治司法工具箱

围绕“一带一路”“丝路海运”、 中印尼“两国双园”等重大项目,深化国别法律服务;加大对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等开放平台的司法供给,深度参与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提升专项行动;搭建涉外送达平台;完善“法仲联侨”协同机制;构建司法协助一体化机制。


联合解纷

坚持司法暖企和商

助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提升涉企诉讼服务品质

提升涉企诉讼服务品质。 完善诉讼服务平台,优化全跨域诉讼服务,升级“一网通办”;做深做实涉企纠纷源头预防、疏导和化解;强化律师权益保障,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和信息化建设。

赋能数字法院建设

以“一张网”建设为契机,探索立案智审、智能阅卷、智能庭审、智能文书等运用,初步构建数字法院基础体系;深入拓展数字化司法应用场景,推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体征分析。

开展提升企业司法满意度专项行动

坚持“四到”原则,深化落实《福州法院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分类设置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选聘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常态化开展涉企司法满意度调查;创新拓展“亲清法企会商厅”平台载体;上线“亲清法企会商厅”云平台,密切法企线上互动沟通。

推出法企亲清交往清单

制定法企交往“正面、负面、 倡导”清单,明晰法企交往界限;落实“两组”会商机制,开展针对影响营商环境司法作风专项治理;深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工作机制。


法企携手

坚持司法稳企宜商

助力营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审理违法失信行为引发的合同纠纷,依法惩治逃废债行为;建立健全被执行人分级分类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的信用修复制度;建立对分级分类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的审查监督机制。

推进和谐用工环境建设

妥善审理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加强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拓展“工会+法院”联动会商机制,创立“法院+人社局+企联”协同化解机制;指导企业完善用工规章制度;构建“一站式” 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创新涉企案件执行机制

启动 “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大交叉执行力度;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完善司法对涉诉企业影响的评估制度;探索推进执行管理人制度,用好“强制管理+ 破产管理”模式。


兑现“真金”


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福州法院将把《关于司法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的实施意见》作为深化惠企安商行动的重要载体,持续打造惠企安商的“福州样本”,厚植成长沃土,激活澎湃动能,奋勇争先,贡献司法智慧,惠企安商,展现榕法力量。

来源:福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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