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理事会航空运输工作组自今年年初以来,一直在进行有关航空旅客权利改革的谈判。上周会议情况已经明确:欧盟正计划大幅削减航空旅客的权利! 因为飞机延误从航空公司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越来越少。

欧盟《航空乘客权利条例》(EC)第261/2004号已经执行了21年了。该条例规定:对于延误至少三小时且航程少于1500公里的航班,赔偿金额最高为250欧元;对于欧盟境内航程超过1500公里的航班,赔偿金额最高为400欧元;对于欧盟以外航程超过3500公里的航班,最高赔偿600欧元。

牺牲乘客利益的改革

许多欧盟成员国认为,这项国定需要紧急改革。因为航空公司多年来一直在抱怨赔偿成本高昂,许多欧洲政府显然也希望减轻他们的负担。但这显然就是牺牲乘客的利益。


欧盟委员会最早将于6月日就上周在布鲁塞尔讨论的大幅削减措施做出决定:现行的晚点3 小时最高赔偿600欧元的规定将被废除,且不再设替代措施。

欧盟更改后的计划是:

  • 航程少于3500公里的航班,固定赔偿金额为300 欧元;对于航程更长的航班,固定赔偿金额为500欧元。

  • 此外,获得赔偿的延误标准也有所变化:3500公里以下的航班延误时间为5小时,3500公里以上的航班延误时间为9小时。

  • 最令人气愤的是:该计划还包含损害乘客利益的降本措施:未来罢工、机组人员生病和技术问题都将被视为“特殊情况”,航空公司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计算出,85% 的延误航班将不再可退款。

消费者门户网站 Flightright 的首席执行官 Jan-Frederik Arnold 博士表示,“目前有关《航空乘客权利条例》修订的进展令人极为担忧。布鲁塞尔正在准备牺牲数百万旅客的利益,向航空游说团体屈膝。”“如果未来高达85%的乘客不再有权获得赔偿,这将是欧洲消费者保护的一大倒退。”他认为,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德国、法国和丹麦等国家显然站在航空公司一边,或者说至少没有积极阻止这种疯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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