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

亲朋好友相聚吃饭喝酒

很是惬意

但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你以为查酒驾都是在晚上吗?

并不是

不分白天黑夜

酒驾整治濉溪公安随时都在

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全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

现向社会公布

近期4起酒驾醉驾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5月8日,百善派出所查获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

当日16时许,嫌疑人刘某辰驾驶皖FY52*7号牌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沿百善镇百宋路行驶至桥头村张弓店时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刘某辰一身酒气存在饮酒嫌疑,随后将刘某辰带至濉溪县医院抽血检测,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刘某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mg/100ml。刘某辰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5月10日18时许,南坪派出所在S235省道出警时,违法行为人任某成饮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行驶至该路段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任某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1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5月8日20时许,南坪派出所在南坪镇设卡查处酒驾时,违法行为人马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皖FV3*89行驶至该路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将马某带至南坪镇医院抽血检测,经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马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3.3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5月3日15时许,在刘桥家和二期小区北门西侧道路上,丁某军醉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倒车时撞到他人车辆,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丁某军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35mg/100ml,后将其带至濉溪县医院抽血化验并依法对所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呈请属性鉴定。目前,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丁某军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40mg/100ml;经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某军所驾驶的电动四轮车为纯电动汽车类别,属机动车范畴。

5月9日,丁某军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濉溪警方还要提醒广大驾驶员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那么问题来了

关于酒驾的误区都有哪些?

咱们一次说清楚

01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03

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04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05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6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7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濉溪公安温馨提示

濉溪公安

酒驾醉驾查处持续进行中

请广大驾驶人

正视酒驾醉驾危害

摒弃侥幸心理 远离酒驾行为

开车滴酒不沾 出行一路平安


•END•

素材来源:濉溪警方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掌上淮北整理发布。转载本文仅用于传播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商务合作:18056188887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