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龙江、政知圈

开除党籍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平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项目承揽、医院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罪。

王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破坏选人用人制度;廉洁底线失守,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主动投案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024年10月12日消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平,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黑龙江泰来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毕业。

公开资料显示,王平长期在齐齐哈尔市工作。

王平曾担任泰来县实验小学教师、团支部书记,泰来县教委视导员、秘书,泰来县委办公室秘书、组长,泰来县委办公室秘书(副科级),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副乡长,泰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泰来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泰来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泰来县委常委、副县长等。

2008年12月,王平履新富裕县委常委、副县长,2009年11月任齐齐哈尔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5月,王平任讷河市委副书记、市长,4年后(2015年4月)任讷河市委书记。

王平担任讷河市委书记期间,当时的讷河市市长是温和。温和在2015年10月履新讷河市市长,2017年任讷河市委书记,后任讷河市一级调研员、齐齐哈尔市委副秘书长,2021年11月,温和被查。


据通报,2015年11月至2021年9月,温和任讷河市市长、市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副秘书长期间,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40人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314万余元。

2017年1月,王平履新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10月,60岁的王平辞去职务。

在王平主动投案前几个月,2024年4月18日,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锋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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