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县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让假“茅台”引发的真“矛盾”得以及时解决。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金川区某超市29瓶飞天茅台酒被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后,送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此29瓶飞天茅台酒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今年4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就金川区某超市侵害商标权一案提起诉讼,永昌县法院依法予以受理。接到案件后,立案法官初步了解到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辨认(鉴定)表》,商标许可说明、公证书已基本证明了被告的假冒行为,同时也能支撑其核心诉求。为了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缩短解纷周期,立案法官随即电话联系被告法定代表人,说明商标权利范围,释明侵权认定,明确民事赔偿责任,并就先行调解利他所在给予讲解,从被告法定代表人的不解和愤怒,到情绪稳定态度扭转同意调解处理,立案法官费时、尽心从其得失和长远利益着想,以情释理、以案释法,并最终约定了调解时间。后经法官从中协调原告放弃了部分损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6.6万元,案件即圆满解决。


同时,法官指出在处理侵害商标侵权案件时,对侵权主体不仅需要依法处理,还应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教育引导,以促进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避免再次危害社会公众和市场秩序。并规劝商家,莫要利令智昏售假酒,良心受谴不赚钱,忠厚营商不折本。


供稿:永昌县法院 孙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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