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增补方案》的规定,本院于近日组织进行了破产管理人分级及管理人名册增补评审。经申请报名、书面审查、现场面试等环节,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已完成相关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一级管理人(8家)

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市泰达清算有限公司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中元清算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二、二级管理人(11家)

江苏天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江苏路卓律师事务所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

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

江苏东方金牛律师事务所

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三、三级管理人(7家)

江苏传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同科律师事务所

上海融孚(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道忠律师事务所

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连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四季青律师事务所

四、增补名单(13家)

上海市汇业(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善典律师事务所

上海创远(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联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博爱方本(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钟吾(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明智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钟山明镜(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孔望律师事务所

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祝其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十天(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公示期内,对分级及增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人对增补结果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增补名单中的社会中介机构确定为三级管理人。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5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宋子军 联系电话:0518-85295079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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