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为新时代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海南自贸港建设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自贸港法治环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自贸港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更高水平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要求。当前,检察机关面临人才结构单一、涉外法律能力不足、科技赋能滞后等突出问题,难以应对自贸港跨境贸易、离岸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法律挑战。为此,笔者以为,海南检察机关亟需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定位,立足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殊监管需求,以“人才兴检”为核心抓手,探索从“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三方面协同发力,破解瓶颈问题,构建适配自贸港发展需求的现代化检察人才体系,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精准引才,以需求为导向构建“靶向引才”机制

海南自贸港的跨境贸易、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特色领域对检察专业化人才需求迫切,需以精准化策略填补人才缺口。一是建立“自贸港检察人才需求清单”。结合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政策下走私、洗钱、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型犯罪风险,明确涉外法律、金融科技、国际司法协作等领域的紧缺人才类型。例如,重点引进熟悉CPTPP、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的检察官,以及具备知识产权跨境保护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二是拓宽引才渠道。通过“专项招聘+柔性引智”双轨并行,设立“自贸港检察人才绿色通道”,面向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涉外律所定向招录人才;与最高检、国际组织合作,建立“候鸟型专家库”,邀请国际商事仲裁、跨境数据安全等领域专家以项目制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三是优化引才政策配套。完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保障措施,探索建立“检察官特别津贴”制度,对参与涉外重大案件、国际司法协作的人才给予专项奖励,提升人才吸引力。

二、系统育才,打造“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

立足自贸港检察实践需求,构建“基础能力+专业素养+国际视野”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一是深化检校合作与实训基地建设。联合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设立“自贸港检察研究中心”,开设国际商法、跨境数据合规等自贸港检察定制化课程;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地设立检察实训基地,通过模拟跨境纠纷处置、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等场景提升实战能力。二是实施“跨境检察人才培育计划”。选派骨干检察官赴香港、新加坡等自贸港地区跟班学习,参与国际司法协助案件办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举办“自贸港法治论坛”,促进经验互鉴。三是强化数字化能力建设。针对自贸港数字化监管需求,开展区块链存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发等专项培训,培养兼具法律素养与技术能力的“数字检察官”,提升对跨境资金流动、离岸贸易等领域的法律监督效能。

三、科学用才,以效能为核心优化人才配置机制

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原则,构建科学化、动态化的人才使用体系。一是推行“专业化办案团队”模式。根据自贸港案件特点,组建涉外金融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团队,实行“主攻领域+跨域协作”机制,集中优势人才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建立“分类考核+动态调整”机制。对涉外案件办理、国际司法协作等岗位实施差异化考核标准,重点评价专业贡献度与创新成果;建立“人才流动积分制”,对长期服务基层、参与重大专项的检察官在晋升、评优中予以倾斜。三是完善职业发展通道。设立“自贸港检察人才发展基金”,支持检察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攻读涉外法律学位;探索“检察官+企业合规顾问”双向挂职机制,推动法律监督与自贸港市场主体合规体系建设深度融合。

站在自贸港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历史节点,海南检察机关更需以“人才兴检”战略为牵引,通过精准引才填补关键领域短板、系统育才提升专业能力、科学用才激发创新活力,持续优化“引育用”全链条机制,以人才动能激活法治创新,以专业优势护航开放发展,让检察人才既成为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护航者”,更化身国际规则博弈的“破局者”,在服务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中打造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海南样板”。

(余建波,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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