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等一等 人人有敬畏
“这个路口空旷又没车”
“闯个红灯不要紧”
“有急事,闯红灯没事儿”......
总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为节省时间任性闯灯
结果下一秒……
案例警示
2025年03月15日19时39分许, 张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电动四轮车,途经博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经二路交叉路口处,违反信号灯通行,与沿经二路由东向西左转弯行驶祝某驾驶的鲁E50***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事故,车辆受损,张某及乘坐电动四轮车的朱某受伤。
经调查,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安全驾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闯红灯的危害
破坏交通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导致交通无序
部分交通参与者视法律为儿戏,在路口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交警提醒
为了一时之快,心存侥幸闯红灯,往往是造成车毁人伤亡的祸根!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行经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一定要提前降低行驶速度,注意观察,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丨垦利交警
编辑丨张昕月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