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能擅自种植罂粟,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公安机关对于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9日,“平安盐城”微信号发布了案例警示:



滨海县公安局天场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吉某在其房屋内种植1株罂粟,公安机关对吉某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阜宁县公安局吴滩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邓某在房子旁农田内种植罂粟131株,公安机关对邓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平安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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