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丑梦琪)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效能,强化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近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明确评价范围。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确认评价范围为:辖区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2024年度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其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纳入评价范围。经筛选,共41家企事业单位被纳入评价范围。

公正客观评价。根据企事业单位所产生的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社会责任信息共32项指标对各企事业单位信用状况进行赋分,并根据结果分值,确认评价定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同时,积极引导失信企业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并动态调整分值,避免评价结果滞后性影响企业权益。

强化结果运用。将信用等级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日常监管相融合,科学设置抽查比例、频次,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现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的差异化监管。

下一步,生态环境彬州分局将持续加强企事业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强化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信用保障。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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