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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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推动高速公路深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高速公路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提升综合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4月27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跟着小布一起了解

《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出台背景

2024年,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0758公里、居全国第2位,覆盖124个县(市、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受地形地貌影响,云南省高速公路桥隧比高、单公里平均造价高、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部分高速公路项目经营压力大;受发展模式影响,高速公路与沿线产业、资源融合不足,经济效益仍有较大挖潜空间。

省委、省政府聚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现状和需求,紧扣高速公路集聚资源要素、辐射产业发展纽带作用,以推动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深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统筹推动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省委深改委将“制定以存量高速公路为主的‘交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列为发展“三大经济”改革任务之一,并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商有关单位充分借鉴先行省份经验,统筹用地、能源、物流、收费相关各领域政策,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价,形成政策合力,研究起草了《政策措施》。

政策内容

《政策措施》围绕融合发展基础、路径、活力、制度四个方面,明确16条措施。

(一)完善融合发展基础

创新发展方式。对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鼓励在可研报告中设立融合发展专篇,整体谋划、并行审批(核准、备案)。对于存量高速公路,鼓励盘活低效资产、开发沿线资源,专业化、市场化实施“高速+”项目。

盘活土地资源。沿线政府做好高速公路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支持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产权登记,支撑“高速+”项目落地实施。

拓宽投资渠道。突出经营单位主体作用,引导民间资本补充力量,专业化推进“高速+”项目建设运营。定期推介“高速+”项目,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推动一批核准模式建设的企业投资高速公路项目。

(二)拓展融合发展路径

支持“高速+工业”。清单化实施“开口子”项目,通过新增互通立交、改造连接线、推动服务区空间与功能等措施,连接沿线城镇、园区、企业,服务“老三样、新三样、特三样”等做优做强,降低物流成本。

支持“高速+文旅”。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发挥景区出入口作用,加强旅游运输、游客集散等服务配套。支持经营单位依托跨江大桥、绿美公路等,因地制宜打造路域新景区,实现高速与文旅双赢。

支持“高速+光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土地用途管控要求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沿线建筑物屋顶、红线内路域空间、红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低效存量土地,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支持“高速+物流”。支持依托口岸、园区、资源集散地打造物流枢纽,发展“线外物流”;支持依托服务区、停车区等沿线设施建设物流基地,发展“线内物流”。

支持“高速+石材”。支持州(市)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将砂石资源作价补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资缺口。推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固体废弃物作为路用材料循环利用。

支持“高速+数智”。支持经营单位依法依规采集、分析数据,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加强整合出省出境客货流数据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先行指标。

(三)激发融合发展活力

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鼓励经营单位以政府收费定价标准为上限,自主选择差异化收费及费率优惠;支持地方政府与经营单位合作,对特定时期、区域、路段等实行差异化收费。

增强服务区经营水平。招引民间资本开展专业化经营服务区。支持有序开放、半开放服务区,培育消费场景,开展专业化经营,打造特色品牌。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支持经营单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融资能力。

保障通行服务功能。加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安全水平等监管,按需、适时改扩建,按程序合理确定收费期限。

(四)强化融合发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省市县三级定期研究协调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强服务保障,开展跟踪问效。

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出资责任,加强用地、用林、环评、水保等要素保障。

强化督查督办。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省级重点改革任务督办清单,以过程监督、年度评估、综合考评等手段,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集中体现三个特点: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引导经营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市场化引入民间资本开展融合发展,确保项目运营专业化、项目收益最大化。

(二)四个兼顾,一个引领。兼顾新建(改扩建)项目与存量项目,兼顾一二三产业,兼顾收益增长与服务水平,兼顾单一与融合发展。以规划和清单为引领,规范盘活土地资源,规范实施“开口子”“高速+光伏”等项目。

(三)协同发力,保障实效。州(市)、省级部门、经营单位、民间资本、金融机构等协同发力,各负其责推进项目实施、政策供给、要素落实、金融支持、监督管理等工作,为融合发展培育内生动力、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深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州(市)、省级部门、投资运营主体抓好《政策措施》落地,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的要求,2025年6月底前,推出一批“高速+”项目,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项目综合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后续将结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修订完善。

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一起来看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如何推动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省交通运输厅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国家部署和省政府的安排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强化政策执行,推动措施落地。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文件精神,在保障高速公路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全国联网收费秩序稳定的基础上,秉持政府引导、经营企业自主参与的原则,以政府收费定价标准为上限,引导和支持经营企业自主选择差异化收费的方式、制定优惠费率,按照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这6大类型,稳步有序地推动差异化收费措施落地实施,切实发挥政策效能。据统计,自2022年至2025年3月31日,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总共减免车辆通行费149.85亿元,惠及社会车辆23.23亿辆次,为降低社会出行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

严格方案审批,规范审批流程。秉持全面、综合的考量原则,进一步构建严谨规范的审批流程,从路网运行的流畅性、联网收费秩序的稳定性、社会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等多方面进行分析与考量,确保每一项差异化收费方案都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同时,按照科学合理的时间周期,定期针对已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开展全面、细致的监测与效果评估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知晓度。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云南交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利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解读优惠措施与适用场景,扩大宣传覆盖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通过发放宣传册、电子大屏进行宣传,确保过往司乘人员及时获取政策信息,引导公众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

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多方协同发展。为地方政府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前期测算、方案设计等工作。同时,鼓励文旅、厂矿等企业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作,积极探索对客货运输实行差异化收费,推广包干付费、以量定价、递远递减、折扣返利等创新合作模式。搭建多方沟通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共享,降低合作成本,实现互利共赢,充分激发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在市场中的创新活力。

数据监测运用分析,助力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措施效果—路网运行—公众反馈”三维监测体系,按期收集车流量、车型、收费金额、通行时间等数据,分析不同路段、不同时段的车流量变化规律,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为后续政策调整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在保障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同时,兼顾社会出行成本的降低,实现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增收与社会降本的“双赢”目标,从而提升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促进全省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云南省能源局如何推动“高速+光伏”融合发展?

为推动“高速+光伏”融合发展,省能源局将主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投等省属企业全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强化服务,共同组建工作专班,主动配合起草总体规划方案;同时,省能源局将发挥规划专班牵头单位职责,协调要素保障部门和电网企业,切实加强对省交投等省属企业的新能源开发业务指导,遵循和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三线一单”,尽快摸清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可开发利用资源和沿线电网接入消纳基础条件,形成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科学有序组织分期、分类组织实施。

推进分类建设。以“交能融合总体规划”为指引,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原则,以已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处、收费站、隧道、物流等公路附属设施用电绿色替代消纳为目标,按照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遵照高速公路建设安全规范要求,全面组织尽快推进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集中式方面,将进一步聚合“交能融合总体规划”高速公路两侧适当区域集中连片土地,结合区域内电网接入消纳基础条件,精准谋划集中式光伏项目,并参与全省集中式光伏项目申报,经省级新能源精准规划专班核查要素部门和云南电网核查要素保障条件后,纳入全省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经地方资源竞配后开展建设。通过因地制宜的分类有序建设,推进“高速+光伏”有序发展。

积极争取支持。省能源局将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尽快开展楚雄州路域光伏试点建设工作评估,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和困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结合近期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的指导意见》一一进行对照,对于需要国家层面支持事项,尽快向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倾斜支持。对于需要省级层面支持事项,工作专班通过专题会议形式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全力推动全省交能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随着《政策措施》出台云南建投集团作为云南省综合建设领域的龙头企业,将如何在发挥全产业链赋能优势的基础上,构建新型融合发展格局,挖掘“交通+”的增量价值空间?

云南建投集团作为云南省建设领域及相关产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建设主体,切实扛牢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已发展成为云南省重要的投资集团、产业集团和建设集团。

截至目前,建投集团注册资本金1035亿元,总资产8920亿元,拥有各类资质1316项,产业布局和业务范围覆盖建筑行业全产业链和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通过持续发展, 云南建投集团 逐步构筑起以建筑工程施工、基础设施投资、现代物流为主的“三大主业”和以工程建设、境外业务、现代物流、产业服务为代表的“四张优势牌”,业务遍及省内、国内,以及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21个国家,投建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已达1280公里。5月9日,建设集团投资建设的永金高速戛洒至元江段顺利通车运营。“十五五”期间, 云南建投集团 还将陆续投运高速公路28条,里程将突破3000公里。

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省政府出台了《政策措施》,各项措施精准有力,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为 云南建投集团 推进高速公路融合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指引。近几年来,随着建投集团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快速发展,积累了规模庞大、优势明显的路衍资源,开发价值巨大。目前,高速公路项目自身运营收支不平衡的问题突出,亟需结合项目亮点,整合优势资源,将高速公路融合发展打造为推动集团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动能,进一步做大项目营收、做大现金流,实现“有利润的营收、有现金流的利润”,闯出一条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下一步,建投集团将抢抓政策发布的契机,推动路网、物流网、能源网深度融合,大力推进“高速+工业、文旅、光伏、物流、石材、数智”产业开发。特别是要发挥建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与“现代物流”两大主业协同发展的先天优势,以高速公路为“载体”,构建“大通道”“大物流”、叠加“大产业”多业态协同的发展格局。

在全省各州、市,布局建设集“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科创研发、智慧园区、绿色园区、商贸物流”于一体的供应链中心项目。

在跨境业务方面,以建投集团投建的中老高速为依托,联动沿线产业及市场需求,推进中老合作物流园区等枢纽节点及海外仓建设。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加快布局高速沿线光伏等清洁能源设施,完善公路充(换)电设施网络规划。以高速公路串联起分散在沿线的工业、商业和文旅等产业,形成“串点成线、串线成网”的“高速+物流+能源+产业”新格局,实现“产、城、人、道”大融合,助推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系列融合发展支持政策落地实施将对高速公路运营主体带来哪些积极推动作用?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云南交投集团聚焦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绿美通道经济、产融结合三个主业,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服务交通强省建设,截至目前,管理资产10270亿元,占全云南省属企业资产总额的30%以上,在营在建高速公路约8500公里,作为云南省综合交通建设主力军、投融资主平台、全产业链经营主实体,正处在发挥高速公路沿线资源资产效益、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完全契合了云南交通发展需要、精准回应了交通企业改革发展诉求,必将对云南省交通企业、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政策措施》将促进高速公路运营主体较好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云南交投集团将依托在营“七出省、五出境”高速公路网和“两出省三出境”水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进一步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较好履行国有企业的战略使命。《政策措施》提出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核准模式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等政策,将有力促进交投集团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投融建管营”全产业链,做优做强高速公路传统主业;在高速公路可研报告中设立融合发展专篇,提高高速公路新建项目经济可行性,将助力云南交投集团投资建设优结构、提质量,助力以大通道带动大贸易、承接大产业、促进大开放,进一步服务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速公路沿线划拨土地备案后,5年内直接进行光伏发电、物流仓储、文旅产业等开发,将极大节约高速公路经营主体用地成本,提升“交通+物流仓储”“交通+文旅产业”等融合发展竞争力,以云南交投集团为例,将以那柯里服务区、龙江特大桥等为重点,推进“高速公路+文旅”融合发展,吸引更多朋友旅居云南。推动综合交通与绿美通道经济、产融结合协同发展,将进一步丰富高速公路服务功能、提高交通服务质量,激活高速公路沿线产业空间,助力交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交通出行需求,以云南交投集团为例,将以沿线437座服务设施为依托,不断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品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

第二,《政策措施》将为高速公路运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云南交投集团将在“培育和发展绿美通道经济”纳入交通运输部绿色低碳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获评“新中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交通强国优秀案例”基础上,创新融合发展路径,用好REITs、ABS等政策创新融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以发展绿美通道经济、产融结合助力高质量发展,以“大安全”发展格局筑牢高水平安全,推动“后高速时代”综合交通企业行稳致远。具体到云南交投集团,将认真落实政策,推进高速公路沿线资产资源综合利用,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加大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立交区、边坡等土地资源开发力度,增强多元经营能力:一是路域经济方面,将用好路侧200米政策范围用林、用地等要素和备案、审批、并网等支持,有序推进光伏项目,联通提升覆盖全路网的新能源充电站服务能力,推动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二是路衍经济方面,将依托集团高速公路网的潜在低空飞行航路网、空地一体服务设施网、覆盖全线的信息网和综合服务网“四张网”,积极推进低空飞行试验区应用试点和低空经济产业场景应用开发;以高速公路干线运输为纽带,融合推进攀枝花—化念—磨憨新能源重卡充换电走廊、关累临港“一园三片”物流园、读书铺中央仓等项目,打造高速公路沿线“1+5+N”驿站式仓储物流体系,助力云南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三是跨境走廊经济方面,将积极推动瑞丽口岸、勐腊口岸等口岸经济项目落地,助力做大做强澜沧江—湄公河跨境水公铁联运、右江航道公水联运业务、“一单制”“一箱制”跨境全程运输等项目。四是数实融合经济方面,将大力推进“高速公路+人工智能”发展,打造85P算力的智算中心及交通大模型,构建更加丰富的交通大模型应用场景和数字产品,推动系列数据产品在数据交易所挂牌上市,推动实现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五是绿美品牌经济方面,将助力云南交投品牌创建,综合打造“云交设计、云交科技、彩云驿、滇食坊”等自有品牌。

第三,《政策措施》有利于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系列政策的出台,对高速公路企业锚定高质量发展硬任务、推进市场化转型将带来重大利好。其中:鼓励高速公路企业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差异化收费方式、自主实行差异化费率优惠的系列政策,将推动高速公路企业进一步优化收费运营管理,助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支持高速公路“开口子”项目,将极大激活高速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经营潜力,推动沿线工业、文旅、高原特色农业等云南省优势产业与高速公路融合发展,提高沿线产业园区协作效率,加快打造“路城一体”经营场景,为沿线市场主体创造新的机遇、为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打开新的空间;通过支持政策优化融资环境,将有力夯实云南交投集团发展基础与信心,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交通网,带动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物资供应、车企、能源等上下游产业共享政策红利,激发关联市场主体活力。

云南交投集团将依托78条在营收费公路、20条在建高速公路和108个绿美通道经济项目,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按照“三化”要求逐条优化系列措施,云南交投集团将迅速逐条制定企业落实实施措施、梳理项目库,以实干“答题”,以业绩“交卷”。政策离不开各行业部门的政策帮助,云南交投集团感谢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部门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帮助,接下来,云南交投集团将进一步深入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推动各项政策转化为企业稳健运行的实际成效。

来源/云南发布 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终审/胡华玉 编审/保进 校对/何淑倩格 编辑/马思

投稿/ ztsx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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