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利诉威马”案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与司法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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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新能源赛道上的“窃密风暴”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引发行业震动。该案中,吉利集团(A某方)指控威马汽车(B某方)通过挖角其40余名核心技术人员,非法获取12套底盘技术图纸及数模,并用于生产EX系列电动汽车,索赔21亿元。一审法院仅支持700万元赔偿,而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改判赔偿6.4亿元,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纪录。

争议焦点:

1. 技术秘密范围:吉利主张的底盘技术方案是否具有“非公知性”?

2. 侵权行为认定:威马是否构成“有组织、有计划”的恶意侵权?

3. 惩罚性赔偿适用:为何判赔金额飙升至一审的91倍?

二、法院裁判:三大创新突破

1. 侵权认定:从“局部比对”到“整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突破传统审理思路,不再要求逐项比对技术秘密点,而是综合威马的行为链认定侵权:

人才掠夺:威马短期内挖走吉利成都公司总经理、技术副总等核心团队;

技术复制:威马EX5底盘零部件与吉利设计完全一致,且无独立研发证据;

专利披露:威马将吉利技术秘密直接用于12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1.法律依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权利人只需初步证明侵权可能,举证责任即转移至被告。

2. 惩罚性赔偿:2倍严惩的“威慑逻辑”

法院基于以下因素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

主观恶意:威马明知技术来源非法,仍用于量产车(销售8万余辆);

情节恶劣:通过专利公开部分技术秘密,扩大损害;

行业影响: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关乎行车安全,侵权危害公共利益。



赔偿计算:以威马EX5整车利润为基数,按技术秘密贡献率8%计算侵权获利,叠加惩罚性赔偿后达6.4亿元。

3. 执行创新:迟延履行金“每日百万”

为确保判决落地,最高人民法院首创“行为义务+高额罚金”双重约束:

停止侵害细化:销毁技术载体、通知供应链、签署保密承诺书;

迟延履行代价:违反禁令每日罚100万元,擅自处分专利每件罚100万元。

> 意义:破解了“判决难执行”困境,威慑“换壳侵权”等规避行为。

三、企业合规启示:技术秘密保护的“三道防线”

1. 事前防控:构建全流程保密体系

物理隔离:涉密区域分级授权,图纸加密存储;

合同约束:与员工、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

技术留痕:研发日志、版本管理系统记录创新过程。

2. 事中应对:侵权证据的“铁三角”

电子取证:公证固定邮件、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反向工程报告:证明侵权产品与商业秘密的关联性;

财务审计:追踪侵权方获利,为赔偿计算奠定基础。

3. 事后维权:善用法律“组合拳”

刑事报案:对恶意窃密可追究刑责(立案标准:损失30万以上);

民事索赔:主张惩罚性赔偿(最高5倍);

行政投诉: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查封侵权产品。



四、行业影响: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

此案彰显我国对核心技术“强保护”的司法导向:

个案效应:威马案后,多家车企修订保密制度,技术人才流动合规性提升;

立法衔接:2025年“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商业秘密犯罪入刑门槛降至10万元(累犯);

国际信号:中国通过高判赔案例回应欧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质疑。

> 专家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此案“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为全球技术秘密纠纷提供了中国方案。

五、法条链接

1.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民法典》第123条: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客体;

3. 《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标准。

(本文综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学术解读及行业分析,数据截至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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