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陕西的马先生正在工作,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吓得魂飞魄散,立刻带着妻子赶回咸阳永寿县的老家。
可惜,夫妻俩还是没有见到4岁女儿最后一面,妻子瞬间崩溃……
女儿刚上幼儿园,五一放假期间乖乖的在家里玩,没想到突遭横祸:家里不知从哪里飞来一群蜜蜂,围着女儿就咬!
小女孩哪里懂得躲闪,身上多处遭蜜蜂蜇伤,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中毒性休克死亡”!
马先生悲痛不已,他突然想到距离自家一公里远就有养蜂场,蜜蜂肯定是从那边飞来的啊,不行,他要立刻报警!
然而,令马先生不可理解的是……警方在了解事情过程中居然得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警方认为,这起突发事件属于意外事故,缺乏“相应责任主体”,所以不予立案……
小女孩在家里被蜜蜂蛰亡,死得冤枉啊!
马先生想不明白,如果不是养蜂场飞来的蜜蜂,哪里可能有一群一群如此多蜜蜂聚集?
明明就是养蜂场的责任,为什么不予立案?
事情被曝光在网络上,不少人也觉得蹊跷。
莫不是当地警方推诿和稀泥?亦或者是在“踢皮球”糊弄马先生?
笔者在查阅了这件事的全过程之后,认为警方这一次做得还真没问题,不予立案是有法可依的……
在这起事件中,马先生无法证明那群蜜蜂就是来自养蜂场,而且蜜蜂也已经飞得无影无踪了,它们如何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
在这种情况之下,当地警方认为没有明确责任主体,不予立案绝对正确。
其实,警方在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之后,也告知了马先生有另外的维权渠道——司法途径,也就是民事诉讼。
马先生的不理解,其实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的表现而已。
笔者觉得,马先生进行民事诉讼,才是真正有可能为孩子的死讨一个公道的途径。
如果走民事诉讼这条路,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即可能性大于不可能性即可认定责任方!
有些拗口,说得明白一些:
尽管马先生认为蜜蜂肯定是来自一公里外的养蜂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啊!
在这种情况下,走民事诉讼这条路,可以“曲线救国”——
只要可以证明养蜂场饲养操作有违规,比如违反安全距离,或者有任何行为可能导致蜜蜂聚集……
那么,法院都有可能认定养蜂场有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无法证明蛰死孩子的蜜蜂来自养蜂场,还是有可能判断他们有责任!
目前,永平镇政府人员也介入了调查,重点对养蜂场进行核查,这也正是在帮助马先生依法依规找出证据的途径……
孩子无缘无故的没了,且还找不到“真正的凶手”,马先生一家痛苦无助令人同情。
但是,也希望他们能够冷静下来,理智面对事情的发展,相信当地政府会调查出真相,同时也要相信法律会带来公正,还孩子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