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媒体爆出了一条消息,投资者拿着此前从某国有商业银行购买的金条到金店换购金首饰,在金店为检验真伪对金条实施切割时发现,投资者所持的金条里面有黑色金属。投资者虽马上与出售金条的某国有商业银行联系,但目前银行方面还未给出答复。
这条消息爆出后很多人抱着认为这个世界已经礼崩乐坏的态度不加分析的对涉事银行进行罪做推定,言之凿凿的认为是银行出售假金条。
那么投资者从国有商业银行购买的金条成了夹心的假金条,问题出在哪里了呢?作为曾经的银行从业者和法律人,我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和推测。
首先,已经披露的信息显示,涉事的银行的为四大行之一的国有商业银行,涉事金条上标注的生产商是“招金”,经笔者查询“招金”也是一家国有企业,这就排除了银行和生产商故意造假的可能性,因为这种造假所产生的利益到不了银行和生产商领导人的腰包,反而他们会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所决定,我们的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还是信得过的。
其次,有没有可能是生产商或者银行的工作人员用狸猫换太子的方式用假金条调包了真金条?这种可能性有,但是概率极低,因为对于生产商和银行而言,这是金条不是辣条,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追踪溯源机制。调包者虽然坏但是不会傻。
第三,可以排除是投资者无理取闹,道理很简单,按照规定从银行购买金条采用的是实名制,也就是说投资者从银行购买金条时会被登记个人身份信息,而且银行留存详细的交易记录。
既然排除了银行、金条生产商的故意造假和投资者的无理取闹,而且银行、金条生产商工作人员调包的可能性也极低,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呢?本人认为,当前需要弄清楚的是投资者在购买了金条后保管状态是怎样的?这期间是否有除投资者以外的第三人接触、占有过这些金条?是否用这些金条向他人设定过质押?
基于上述分析,本人认为,投资者购买的金条被人狸猫换太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