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5月8日讯 (记者 曲琳 王刚 实习记者 崔涵钧 摄影报道)202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专治各种充值刺客。各平台短视频更是铺天盖地的宣传利好,让消费者产生了“充值无压力,退卡不再难”的感觉。可情况真是如此吗?芝罘区的迟女士今天体验了一把。
今年3月29号,迟女士在这家谢普德体能儿童运动中心交了将近两万元,购买了210节体能课程。
为了缓解迟女士的担心,商家还做出了用不完可以退费的承诺。刚练没几次,小女儿在上课的时候,小拇指受伤红肿,迟女士因此向这家体能中心提出了退费申请。但这时候,商家的态度就没那么积极了。
交费前承诺退费的热情,现在怎么降温了?迟女士有些担心。记者和她一起找到这家体能中心的店长。店长答复说,她们希望迟女士可以再带女儿来免费试课,如果不行再开始进行退费流程,但迟女士拒绝了。
双方签订的课程协议中,退费制度明确说明:“乙方可凭甲方出具的有效收款凭据办理退费”,退费周期为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这条款看起来容易操作,但在退费时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店长要求迟女士出示孩子受伤的相关证明,否则无理由退费他们难以受理。后来又说钱交到了总部,总部需要核实情况,退费遥遥无期。
协议书上白纸黑字的退费流程形同虚设,那监管部门是否能对迟女士退费的情况进行协调?记者电话联系了芝罘区体育运动服务中心,得到的答复并不乐观。
芝罘区体育运动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这种普通的体适能培训机构,如果不是针对中小学生,那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体育中心也只能对他们进行业务方面的指导,没有其他监管职责。截止到现在,迟女士的女儿只消费了9个课时,剩余学费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但缺乏部门监管的培训机构,和无法可依的维权流程,让接下来的预付卡退费变得“遥遥无期”。
5月1日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但烟台还没有出台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所以目前还是以行政调解为主,收效并不明显。
预付卡新规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简化维权,确实为咱消费者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但是这种保障只能作为一个诉讼的标准,也就是说你打官司的时候,才能用上。日常不管是你自己去和商家协商,还是监管部门进行调解,都没办法直接使用。所以在这里还是提醒大家,现阶段要想少花冤枉钱,还是得谨慎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