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理解,5月8日,区司法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第八工作小组组长、区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宋伟峰同志到会指导。
领导讲话
局党委书记、局长顾斌泉同志传达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分享学习体会。
坚持“学”与“用”相结合
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旨要义、实践要求,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高水平谋划“十五五”法治奉贤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贯彻。
坚持“减”与“增”相结合
要以案为鉴,坚决摒弃“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杜绝“作秀”的思想,本着“做事”的原则,敢于创新,锐意进取,坚持干字当头、奋力一跳,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坚持“治”与“立”相结合
突出重点抓整改,紧密结合实际,紧盯法治化营商环境、督查考核调研、涉企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重点人员,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八项规定真正化风成俗。
坚持“严”与“实”相结合
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科学改进考核、调研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业务指导,推动各部门转变作风、依法履职。队伍建设要“严”管厚爱、“实”练精兵,抓实抓细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锤炼党性修养、提升专业素养。
集中学习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尧富同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海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部分内容。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黄丹莎同志、政治处夏伊航同志分别领学《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专题三、专题四。
交流发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若尘同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陈华杰同志,律师公证工作科张雨佳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本职岗位工作作交流发言。
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公服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供稿:政治处
审核:黄尧富、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