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城区发生多起“拉车门”盗取车内财物案件。犯罪分子通过随机拉拽车门方式,对未上锁车辆实施盗窃。兰州公安提醒广大车主,务必加强防范,确保财产安全。
5月4日18时许,广武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秦安路某大厦楼下的车辆因未上锁,车内平板电脑和电动剃须刀被盗。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三名可疑男子在停车场挨个“开盲盒”,发现有一车门未锁,随即盗窃车内财物并迅速逃离。在城关公安分局侦查中心的大力支撑下,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及逃匿方向。5月6日17时许,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在定西市临洮县一宾馆内将嫌疑人郑某某、陈某某、王某抓获。
近日,雁西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内的18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发现嫌疑人管某、王某通过“拉车门”方式,进入车内实施盗窃,且连续作案多起。经进一步分析研判,民警于4月24日12时,在定西市渭源县将王某、管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类案件多发生于深夜。有些车主图方便,随意将车辆停放在主干道路边、各类商业服务场所门口等监控盲区或车辆密集停放区域,不法分子通过随机“拉车门”方式寻找未锁车辆,伺机盗取车内贵重物品。
兰州公安提醒广大车主:
下车牢记锁门窗,并手动确认车门已锁好,避免出现“锁而不实”的情况。不要在车内留下现金首饰、手机钱包、名贵烟酒等贵重财物,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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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