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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转自:平安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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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代办行为的公告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代办行为的公告

根据《2025年深化全省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维护车管所正常业务办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打击非法中介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法中介打击范围

1. 任何在车管所周边、业务大厅等场所,以招揽代办生意为手段,强行拦截办事群众、车辆,主动搭讪纠缠,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

2. 通过虚构与车管所内部人员关系、编造能走特殊渠道等不正当手段,欺骗群众相信其有特殊能力办理业务,并收取高额代办费用的行为。

3. 利用群众对业务办理流程不熟悉,故意夸大办事难度,误导群众,从而收取不合理代办费用的行为。

二、非法中介打击处理结果

1. 行政处罚:对于依法查实的非法代办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刑事处罚:对于非法代办行为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管业务代办操作流程

1. 电子委托流程:申请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电子委托。具体步骤如下: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更多】,进入【便民服务】板块,选择【业务委托申请】;选择委托业务类型为【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详细填写业务委托信息和委托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业务委托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电子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车主或驾驶人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核对信息后,即可代办车驾管业务。电子委托书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天,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业务申请。若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业务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

2. 纸质版委托:对于年纪偏大、不熟悉电子操作的群众,可以选择纸质版委托。委托人需填写纸质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双方身份信息等内容,签字、捺印确认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车主或驾驶人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代办行为,选择合法合规的途径办理车管业务,确保自身权益。如发现非法代办问题线索,欢迎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车管业务办理环境。

举报电话:0717-3828065;0717-3812015

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7日

排版/审核:杜坤

临沮论坛法律顾问: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 杨先波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3872676751(微信同号)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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