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大棚农业发展迅速,不仅拓宽了村民的增收渠道,也吸引着全国各地从业者参与其中。大棚产业涵盖土地承包租赁、土地相邻关系、种植供水供电、蔬菜买卖等多种法律关系,随着产业的发展,各类纠纷时有发生。为支持辖区大棚农业高质量发展,嵩明县人民法院四营人民法庭主动作为,“五措并施”让大棚纠纷高效化解。


主动作为,及时引导

蔬菜买卖纠纷时效性强,四营法庭结合实际,积极促成调解,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及时固定证据,简要草拟法律文书,依法进行诉讼。在部分案件中,法庭督促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当场履行完毕,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快处快结,提高效率

由于蔬菜是鲜活产品,早处理纠纷能降低当事人损失,因此快调快处是大棚纠纷处理的关键。四营法庭从实际出发,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向当事人阐明协商调解的优点,通过运用调解方式使纠纷得到快速化解。

推进保全,实质解纷

许多大棚产业纠纷涉案金额不大,但种植户流动大,案件不易推进。为此,四营法庭主动向当事人释明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具体流程和担保方式等,引导当事人申请保全,减轻诉累、保障执行,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2024年以来,在法庭受理的农药买卖、劳务费追讨等案件中,此类型案件的百分之三十通过保全措施得以实际性化解。

联合调解,合力解纷

涉农案件受理后,对于法庭调解后无推进的案件,法庭及时联动辖区公安,司法所等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启动“1+3+N”调审解纷工作机制,多角度切入联动助推纠纷解决。

一线调研,实地解纷

四营法庭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田间地头、蔬菜市场等深挖问题根源。通过“证据现场取,法理当面讲”的方式,强化一线调研,把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教化一方”。


下一步,四营法庭将继续探索更优更高效的解纷方式,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流程整合资源,减少群众诉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 | 嵩明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代良燕

一审 | 詹 辉

二审 | 吴 怡

三审 |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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