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5月6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办理了一批虚假科创企业骗补案件。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将空壳公司包装成高新技术企业骗取国家补贴,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目前,团伙主犯王某某、李某某已获刑。
案件承办检察官燕帅向记者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使企业获得税收减免、奖补措施,国家设立科技创新补贴的初衷是鼓励和扶持高新企业的发展。然而,不法分子却将此作为生财之道。
经查,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收购没有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并为其购买软件著作权证书,对公司进行“精心加工”。为了让这些空壳公司看起来像是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王某某不惜编造虚假财务数据,并指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王某某团伙向多地高新技术企业审查部门提交空壳公司和虚假申报材料,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审查部门现场检查时,王某某雇佣演员“假办公”,最终成功骗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负责人张某某,面对王某某团伙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特殊需求”,选择成为造假帮凶。经查,张某某在明知审计程序不完整、财务数据虚假的情况下,依然安排手下工作人员为这些空壳公司出具多份与实际财务状况严重不符的审计报告。这些报告成了王某某团伙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敲门砖”。
在王某某团伙大搞“包装工程”的时候,不法人员李某某也瞄准了这个“商机”。2019年至2020年间,李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收购多家已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空壳公司,并利用这些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南京市高淳区等地政府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燕帅向记者介绍,本案是因挖掘其他虚假审计报告犯罪线索而案发。朝阳检察院根据虚假审计报告线索,追踪到科技骗补犯罪线索。犯罪团伙作案手段隐蔽,团伙成员具有反侦查意识,资金流水记录繁多冗杂。检察官通过着重加强资金证据、电子数据“两必审”,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调取资金流水并固定证据,致力于对骗补进行全链条打击。
经查,王某某团队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款800余万元,其中,因张某某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骗取的补贴款达400余万元。李某某非法骗取高新技术补贴款50余万元。
案件经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某等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被告人李某某诈骗案经法院一审和再审,李某某最终获刑十年。涉案钱款已全部被检察机关追回。
“被告人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将创新激励异化为非法牟利工具,行为逾越法律红线。”燕帅说,国家设立科技创新补贴的初衷是“扶优扶强”,助力企业突破“卡脖子”技术。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需真实研发支撑,“材料包装”和“数据注水”等投机行为以及短期逐利思维终将遭市场抛弃,还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