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不少人觉得说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认可”,就算完成质证了?大错特错!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8条,带你看透质证的核心!
一、质证不是背口诀,证明力才是胜负手
法律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真正的质证,要深挖证据含金量:
查来源:证据从哪来?比如聊天记录是否原始载体,有无剪辑痕迹;
抠细节:证据形式是否合规?像证人证言没签字,合同没盖章,都可能削弱证明力;
拆逻辑:一份借条表面看是借款,但结合转账记录、当事人关系,可能暴露虚假诉讼。
二、抓住漏洞,质询才是真功夫
遇到可疑证据,别干巴巴说“不认可”,要主动追问:
对方说合同是你签的?要求出示原件,核对笔迹和签署时间;
证人突然空降作证?询问其与当事人关系,证言细节是否经得起推敲。通过质疑、辩论,直接打乱对方证明逻辑。
三、关键时刻抢话语权,别等辩论才开口
法官常说“辩论阶段再说”?别听!根据《民事诉讼法》,质证是审查证据的核心环节,此时法官对证据印象最深。发现问题立刻说,用事实和法律抢占先机,否则等到辩论阶段,法官心里可能早有判断了!
质证是打官司的硬核技能,用好了能扭转局势!你在庭审中遇到过哪些质证难题?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