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总有人把这些宗告当作耳旁风,游走于危险的边缘,最后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5月4日下午17时许,山东滕州一名29岁的司机与朋友开车外出购物,因为中午喝了酒,而且喝得还不少,但这位司机仍然选择开车出行。这时,他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节假日不一定有叔叔查车,开车出行方便一些。
孰不知,我们安全出行,不是做样子给叔叔看的,而是对我们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负责。
这位司机和朋友开车行驶到滕州善国南路时,突然撞向旁边的公交站台,当时站台上有七八位乘客在等公交车,他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汽车吓得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命丧车轮下,当场2人死亡,还有4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受伤。
一瞬间,6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有了。
很快,29岁的司机被控制,经检测,体内的酒精含量超标,128MG/100ml,很明显是酒驾。
酒驾意味着什么?明知喝酒不能开车,仍然开车上路,这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事发后,有人拍到车上的两名男子,一名男子穿着黑衣,另一名男子身穿白色T恤。不知道这两人谁是车主,如果白色T恤男是车主,他还穿着拖鞋,更不符合开车的规范。
从两人的状态来看,白衣男子完全吓懵了,黑衣男子满脸是血,貌似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场的一切,让他们吓一大跳,且后悔莫及。
此事发生后,有人建议严惩肇事者,绝不能轻饶。目前,肇事者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有位网友给同学发信息:昊洋,我从今以后没有妈妈了。
原来,这次车祸中,有一个女子是她的妈妈,外出后本来坐公交回家的,谁知道在站台上天降横祸。
死去的6人中,有一个是孩子,他给妈妈买了母亲节礼物,正准备带回家,没想到被撞身亡,礼物还遗留在原地。
这件事发生后,很多人愤怒不已,原本这是一起可以避免的悲剧,没想到却发生了。为什么屡次强调,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仍然有人不把生命当回事?
这件事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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