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干部或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去世之后,军队的干休所或军休所依然会存在。
现在很多人在讨论,离退休干部配偶在干休所或军休所居住,且仅有这一套房。其实一般来说,干休所、军休所的房屋产权并非个人所有。干休所、军休所既不是商品房,也不是军队的经济适用房,其房屋、土地等所有资产都归国家。离休干部、退休干部是因为享受离退休待遇,才得以居住在干休所或军休所里。
所以,我不明白为啥网上还有些战友在讨论这住房最后归谁的问题。这还用说归谁吗?国家有政策,让符合条件的老战友享受离休和退休待遇,其中一项待遇就是能住在干休所或军休所,而不是把房子产权给他们,这明显是两码事。又有人说什么“父母留下这一套房子”,我都不知道所谓“父母留下这个房子”究竟怎么回事,就说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居住的干休所、军休所的房子,这肯定是国家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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