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药监局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要求,促进菏泽市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单位工作扎实开展,4月29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成武县组织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单位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围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开展监测工作中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重点分析了省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并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内容进行逐项解读。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单位的责任意识,明确了目标方向,为我市医疗器械监测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