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减肥药变“毒药”,谁为美丽买单?
2024年8月8日,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肥胖成为困扰许多人的难题。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减肥这个“商机”,利用人们对美的渴望,编织出“轻松减肥”“躺瘦”的谎言。4月7日,经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陈某甲、韦某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42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58万余元。
明女士长期为自己的体重困扰。某天,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条代购发布的广告:韩国本土减肥药,半个月就能显著瘦身,且无任何副作用。明女士咨询过后,毫不犹豫地支付680元购买了一疗程的减肥药。过了几天,她就收到了包裹,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十多袋包装简陋的药片,包装袋上未见到任何国内正规保健药品应有的批准文号。
起初服用,明女士确实发现体重有所下降,但没过多久就开始感到头晕目眩、频繁拉肚子。2023年1月9日,明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警方立案后,联合相关机构对减肥药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减肥药中含有麻黄碱这一禁止添加成分。原来,明女士所服用的根本不是什么进口减肥药。
2023年2月,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法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深挖线索。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在广东、江苏等地开展联合抓捕行动,于8月一举捣毁了生产、销售“三无”减肥药窝点,将包括微商在内的罗某、陈某甲、韦某、陈某乙、粟某、洪某悉数抓获。
2023年12月11日,该案被移送至丹江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罗某与叶某(在逃)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一拍即合,共同出资在深圳市某市场租用店铺,以“完美公司”的名义销售化妆品及减肥药。叶某负责精心策划进货事宜,确保“三无”减肥药能顺利邮寄至深圳,而罗某则负责安排减肥药的具体销售工作,包括组织客服团队、统计订单流水、薪资发放,陈某甲作为得力干将,负责根据客户订单寄送减肥药。
粟某是罗某的丈夫,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他分别注册了“完美1号”与“完美2号”微信账号,提供给客服团队使用,并绑定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用于收取减肥药的销售款项及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韦某与陈某乙是客服人员,负责在朋友圈发布减肥药的宣传广告;犯罪嫌疑人洪某是中间商,从陈某乙处收购减肥药后,每包加价400元至500元通过微信进行销售。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2020年12月至2023年6月,罗某等人在明知其销售的减肥药是“三无”产品的情况下,多次向他人销售4000余包,销售金额共计220余万元。
2024年3月22日,丹江口市检察院对罗某等6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蒋长顺 温珉玥 陈俊名)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