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甘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原三级警长切江才让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2月13日,切江才让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样酒精含量为156.20mg/100ml。2024年8月,切江才让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5年2月,切江才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合作市乡村振兴局原干部海小云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4月19日,海小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样酒精含量为174.45mg/100ml。2024年6月,海小云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4年8月,海小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舟曲县立节镇瓦土山村党支部书记罗开明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2月27日,罗开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样酒精含量为71mg/100ml。2024年2月,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罗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甘肃一特警警长醉驾致交通事故,被判刑、双开》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施薇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啄木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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