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经济犯罪部门曝光了罗勇府和春武里府精心策划的外资所有权阴谋。泰国警方在多地联合突击搜查后,捣毁了一个复杂的代持公司网络,这些公司隐瞒了中资在泰国东部一个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所有权。



泰国中央调查局 (CIB) 打击经济犯罪部门 (ECD)宣布了“CIB代持人大扫除”第三阶段的结果,揭露了四家公司利用空壳或代理人,即利用泰国人虚假持股51%充当外商所有权的幌子,购买大量土地,在罗勇府建造价值20亿泰铢的大型公寓项目。



此次行动由泰国打击经济犯罪部指挥官塔蓬(Thatphum Jaruphat)负责,对五名公司董事和股东以及部分在建筑工地非法工作的中国人进行了起诉。



在泰国中央调查局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塔蓬解释道:“我们的调查显示,这四家表面上的合资公司在春武里府和罗勇府购置了72莱(约173亩)的土地,用于建立公司办公楼和一个大型住宅项目,由10栋8层高的公寓楼组成,共有超过1821个住宅单元。” 然而这些公司在“泰国人须持股51%”的根本问题上都耍了手段,非法获得土地。



泰国打击经济犯罪部副指挥官维亚克 (Pol Col Wijak Tarom)详细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如何在公司之间建立复杂的交叉持股网络,以逃避监管机构的审查。

“中国代表被聘请来监督和管理施工的各个方面,”维亚克说。“他们为这个住宅项目成立了自己的混凝土生产公司,并雇佣了中国工程师、设计师、电气和管道系统技术人员以及建筑工人。”



金融调查发现了资金转移的证据,这些资金来自一家在香港注册的中国投资公司,有超过5亿泰铢在该公司的账户中流通。

在罗勇府和春武里府的三个地点的突袭中,泰国警方查获了7块土地的地契、48本泰国和中国的银行账簿,总额达7200万泰铢、电脑、手机、公司印章以及各种财务文件。



泰国中央调查局发起的法律诉讼分为两部分:

第一项是起诉公司董事和股东,违反了《外商经营法》(BE 2542,1999)和《土地法》(BE 2497,1954)。所有嫌疑人在初步审讯中均否认了这些指控。

第二部分针对的是那些非法入境工作的外国人。当地警察局将对这些人采取法律行动,并驱逐出境。



泰国土地部将责令这些公司调整外国股东与泰国公民的实际占股比例。否则将触发强制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售土地,以确保将实际占比51%的土地所有权归还给泰国公民。

被起诉的4家公司已确定为Good View株式会社(香港籍)、Terra株式会社(泰国籍)、Sky株式会社(泰国籍)、Ocean株式会社(泰国籍)。



此次行动是泰国当局继普吉岛和曼谷辉煌区之后,第三次严厉打击外资代持股企业。

参与联合行动的泰国商业发展部副部长蒲通(Phuthong Thongyai)强调,泰国政府致力于加强泰国外商企业所有权的监管。

(编者注:泰国不允许外国人持有土地包括带地别墅,但允许合资公司持有,合资公司则须由泰国股东持股51%以上。目前绕开此监管的“方法”就是使用泰籍傀儡股东虚假持股,即许多卖别墅给外国人的中介在做的事,拉几个泰国人头给点钱登记为空壳公司股东,再签一个放弃股权协议,貌似“没问题”,实则后患无穷。随时被查或反目结果都是血本无归。切勿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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