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月的来临,各地电动车管理新政策将正式实施,对使用的电动车提出新的要求,如果使用违规车上路,被交警查处将会受到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直接扣车。从5月1日起,这3种号牌电动车禁止上路,这4种改装行为会被罚款、扣车,一起来了解一下。
5月1日起,这3种号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号牌可以确定电动车“身份”,不同类型的号牌,电动车的属性也不一样,合规电动车可以上正式号牌,违规车只能上临时号牌,临时号牌是有有效期的, 有效期失效以后,悬挂这种号牌的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从5月1日起,多个地区违规车过渡期将结束,悬挂的临时号牌将会失效,所以悬挂这些牌照的电动车就会禁止上路行驶了。
江西赣州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早已结束,所以悬挂白底蓝字号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另外湖北黄石超标车悬挂的是白底红字号牌,该地的超标车过渡期也早已结束,并且交警都明确,从5月1日起,这类车辆禁止上路,继续违规上路将会受到罚款300元处罚。
另外从5月1日起,河北邯郸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也已经结束,河北邯郸交警明确,原来悬挂白底黑字号牌的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符合条件的可以换成绿牌,不符合条件的直接以旧换新,置换成新国标电动车。
如果继续违规上路行驶,交警查处第1次会受到警告教育处罚,第2次则会受到罚款300元的处罚。
这4种改装行为会被罚款扣车
近日,浙江湖州公安交警开展电动车非法改装行为专项整治,明确非法改装电动车“驾”不得,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曝光了多个非法改装因为车主,明确处罚标准。
在发布的案例中,车主为了提高行驶速度,对电动自行车电机、控制器、前后轮胎等配件进行改装,而且把电池由原来的48V12A铅酸电池换成了76V68A锂电池,被查出后要求车主恢复电动车原装,并且对改装商家出5000元罚款。
另外,还公布了两起加装遮雨棚、遮阳伞的违规行为,被交警查处以后,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处罚,同时责令车主恢复电动车原状。
浙江湖州公安交警明确,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禁止以下4种改装行为:
1、拆除或者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车辆时速超过国家标准;
2、对电动车电机、蓄电池组进行改装,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的;
3、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对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
4、给电动车加装座位、遮阳伞、遮雨棚、车厢、手机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的;
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禁止出现这4种违规行为,如果被交警查处,就会要求电动车恢复原状,并对车主进行处罚,同时追根溯源,对电动车改装商家进行严厉的罚款处罚。
总结
从5月1日起,使用电动车的车主要注意了,悬挂这三种号牌的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主要包括:白底蓝字、白底红字、白底黑字的超标车,另外会严查4种电动车非法改装行为,对违规的车主进行罚款处罚,并要求恢复车辆原状。
那么,您对5月1日起电动车管理规定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