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香港,有一个名字令人闻风丧胆,他就是张子强,江湖人称 “大富豪”,被称为 “世纪贼王”。张子强犯下的桩桩罪行,在香港乃至整个华人世界都引起了轩然大波。
他的犯罪生涯充满了疯狂与嚣张,而在死刑前,他那一句 “大陆不敢拿我怎么样”,更是将其狂妄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
张子强于 1955 年 4 月 7 日出生在广西玉林,后来跟随家人来到香港。他的家庭环境并不优越,在香港这样繁华又充满竞争的城市中,生活的压力早早地笼罩着他。由于家境贫寒,张子强小学都未毕业便辍学了,过早地踏入社会。
而这个时候,他开始与黑社会成员交往,就像是一只迷途的羔羊走进了狼群,从此踏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12 岁时,张子强就因小偷小摸等行为进了警察局,对于一般的孩子来说,警察局是一个充满威严和恐惧的地方,可对张子强而言,这似乎只是他人生中一个小小的插曲。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胆子越来越大,犯罪行为也愈发猖獗。
16 岁时,他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牢狱之灾,然而这次坐牢并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反而像是给了他在犯罪道路上继续前行的 “经验”。出狱后的张子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开始策划一系列更为严重的犯罪活动。
1991 年,张子强迎来了他犯罪生涯中的一个 “高光时刻”。这一年,他和以叶继欢为首的一伙匪徒,将目光瞄准了香港的金铺。他们连续抢劫了香港观塘协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 7 间金铺,劫得金饰价值达 750 多万元。
这一系列抢劫案让香港警方头疼不已,可张子强并没有停下犯罪的脚步。同年 7 月 12 日,他又将目标锁定在了启德机场的装甲运钞车上。张子强团伙精心策划,在启德机场成功抢劫了一辆装甲运钞车,劫得赃款高达 1 亿 6000 万港元。
如此巨额的抢劫金额,瞬间震惊了整个香港。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将张子强逮捕。然而,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张子强竟然被无罪释放。这次经历让张子强更加嚣张,他觉得自己可以在法律的边缘肆意游走,而不会受到惩罚。
也正是在被捕期间,张子强在狱中结识了叶继欢,两人一拍即合,决定日后携手合作,共同作案,这也为香港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危害。
1995 年底至 1996 年初,张子强的野心膨胀到了极点,他将目光投向了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张子强伙同陈智浩、柯贤庭等人,先后在广东深圳多次密谋绑架勒索李泽钜。
张子强出资港币 140 万元用于购买枪支弹药、车辆等作案工具,为这次绑架做了充分的准备。1996 年 5 月,张子强与叶继欢集团合谋,成功将李泽钜绑架。之后,他们向李嘉诚勒索港币 10 亿 3 千 8 百万元。
李嘉诚在接到勒索电话后,虽然内心焦急万分,但作为香港商界的传奇人物,他展现出了惊人的冷静。他深知与这些绑匪周旋需要智慧,于是一边答应绑匪的要求,一边暗中想办法。张子强亲自前往李嘉诚的豪宅收取赎金,他为了防止被抓,全身绑满了炸弹,大摇大摆地走进李嘉诚的家。
李嘉诚看着眼前这个嚣张的绑匪,与他进行了一番交谈。李嘉诚后来公开表示,当时他能看出张子强头脑灵活聪慧,如果走正途一定能有大作为,他询问张子强为何要走上这条不归路,张子强坦然答复,是出身使然,只能在这条不归路上浮沉。
最终,张子强成功拿到了 4 亿 3 千 8 百万港元的赎金,并将李泽钜释放。这次绑架勒索案件,让张子强成为了香港家喻户晓的 “贼王”,犯罪所得金额之高甚至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
有了第一次绑架成功的 “经验” 和巨额赎金,张子强并没有选择收手,而是继续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1997 年初,他又开始密谋绑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他出资港币 200 万余元为实施犯罪做准备。
9 月 29 日,张子强团伙在香港成功将郭炳湘绑架,随后勒索得到赎金 6 亿元港币,张子强独得 3 亿元。郭炳湘在被绑架期间,遭受了极大的折磨,但张子强等人却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只想着如何获取更多的钱财。
接连两次成功的绑架案,让张子强的气焰越发嚣张。他觉得自己可以在香港的富豪圈为所欲为,而那些富豪们为了家人的安全,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然而,张子强的贪婪并没有得到满足,1997 年 10 月,他又将目标对准了澳门第一富豪何鸿燊,准备策划一场更大的绑架案。但这次,他的计划被警方识破,未能成功。何鸿燊得知消息后,提前做好了防范措施,警方也加强了部署,让张子强的阴谋落空。
1998 年 1 月 7 日,张子强指使钱汉寿购买 818 公斤炸药运到香港,他的目的是想用这些炸药进行更加疯狂的犯罪活动,比如炸毁葡京赌场等。但幸运的是,1 月 17 日,这批炸药被香港警察查获。
张子强意识到香港已经不再安全,于是他带着残余人员回到广州。可他没想到的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1 月 25 日,张子强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
当他坐在审讯室中时,依然不改嚣张的本性,叫嚣着大陆拿他没有办法,一概不认罪。他还天真地以为,这次被捕和过往一样,关押几天就会被释放。
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又分别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关于张子强应该由中国内地司法机关审判还是在香港审判,一时在网上引起热议。
但香港司法部门和中国内地司法部门均一致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中国内地发生,由中国内地司法机关进行审判是有法可依的。1998 年 11 月 12 日,广州中院对张子强特大犯罪团伙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子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张子强对该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处罚,他大喊着 “大陆不敢拿我怎么样”,妄图凭借自己香港市民的身份逃脱惩罚。但他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的如意算盘注定要落空。
同年 12 月 5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特大犯罪团伙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广州中院对张子强的 “一审” 判决,并依法核准其死刑。最终,张子强为自己的猖狂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张子强从一个辍学的少年,一步步沦为令人唾弃的 “世纪贼王”,他的人生轨迹充满了警示意义。他的犯罪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严重影响了香港和内地的社会安定。
而他在死刑前的嚣张言论,更是凸显了他对法律的漠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多么嚣张的犯罪分子,最终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张子强的覆灭,也让人们看到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