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巫英蛟 刘虎

对已经上诉大半年的“宇宙第一黑社会案”红河州陈云等23人案,云南省高级法院迟迟未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因该案第一被告人、民营企业家陈云获指控罪名多达22个,被称为全宇宙“罪名最多黑社会”;其全案卷宗1800多卷,远超著名的四川刘汉、海南黄鸿发涉黑案(1000余卷),创下全国记录。2024年9月2日,红河州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近800页,41万余字,陈云有5个罪名及多个犯罪事实未被认定,以17个罪名给予25年刑期及没收全部财产。



红河州中级法院。巫英蛟 摄

陈云在其自述中悲愤地说道:“如果是想要我的钱,想要我的房产,你们就拿着去吧,我都不在意了……但是,请不要污蔑我是黑社会,这是对我人格根本性的侮辱,是对我的家人和员工的侮辱,更是对含辛茹苦拉扯我们八兄弟长大的母亲的侮辱。”

01

拉架、跪求的“窝囊黑社会”

笔者曾先后撰文《“宇宙第一黑社会”诞生在云南省红河州:22个罪名和1800多本案卷》、《“宇宙第一黑社会案”被告人被建议量刑有期徒刑111年+无期徒刑》,披露该案内情。

2020年12月18日,陈云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开远市公安局抓捕,当日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陈云的妻子、儿子、四哥、五哥、七弟、八弟、侄儿及公司员工等数十人陆续被采取强制措施。

陈云生于1968年,是土生土长的红河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经商。多年来,在农产品领域、建设工程领域、酒店经营等领域都取得不俗成绩,其创办的绿宝银河酒店、绿宝云盛酒店、绿宝云皓酒店等,都是红河当地酒店行业的标杆。因多年来积极协助政府扶贫,陈云及其公司荣获了各类政府嘉奖。





陈云和他的公司曾获众多荣誉。刘虎 摄

从2022年12月起,红河州中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及庭审,前后审理共计87天,已打破1949年以来云南省案件审理记录。

《起诉书》指控,“2010年时,被告人陈云因推进该工程项目(金平县勐拉乡小集镇项目),就征地补偿事宜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于是安排其家族成员戴荣彦、代荣海、余大举,连同其下属即被告人秦刚、谢忠勇等人策划实施了‘12.20’聚众斗殴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对当地村民暴力殴打,造成1人重伤、8人轻伤、7人轻微伤,以此胁迫村民推进工程。”

此殴斗案被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树立非法权威的标志性事件”。

知情人称,勐拉村村民在已获得足额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为索要额外补偿,常年到各级政府部门信访。各级政府部门均明确表示,勐拉乡政府的补偿不存在任何问题。村民见找政府无法满足需求,便将矛头指向陈云的金平绿宝公司,多次到工地闹事。金平绿宝公司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多次做出让步。

《勐拉集镇建设安置调整方案》、《勐拉乡人民政府关于勐拉村小组对河堤治理后新增土地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显示,金平绿宝公司在开发勐拉小集镇过程中,不仅让出500平方米土地作为村小组集体用地,而且还为勐拉村修路、建盖篮球场和集体活动中心。

此后,部分村民依然多次到工地闹事、阻挠施工。工地人员为此报警次数多达几十次。直到打架前一天,仍有村民在恐吓、威胁工地工人。

“在陈云、代荣海、余大举与村民谈判过程中,有村民无故挑起事端殴打代荣海,才导致冲突发生。在双方打架过程中,陈云极力劝阻参与打架的人员,但他们不听劝阻,执意继续打斗。可见,陈云主观上并无凭此事‘逞强耍横’‘一战扬名’的想法。”

对“双方均有聚众”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明确否认,表示“勐拉村民既无组织也无聚众”。

陈云的辩护人称,在案多名被告人、证人均能够证明陈云在现场拉架,且在拉架过程中跪地恳求不要打架,甚至险些被打伤。打架结束后,大量村民持械在街上封路、搜捕对方人员,并大肆打砸商铺,甚至围堵乡政府、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高俊、李晖等的《处警经过》及黄海亮、罗庆根的证言,均能够证明勐拉村村民打砸商铺,围堵乡政府,发现有民警拍摄后便围堵派出所要求删除录像。根据秦刚相关供述和辩解,打架结束后,村民持械在街上封路,他躲进派出所李文明所长的宿舍躲藏20分钟,见村民离开后才敢出门。



金平县勐拉镇,当年矛盾冲突发生地。刘虎 摄

“请问有这样窝囊的黑社会吗?”旁听家属称,当地村民并不惧怕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显然未能树立‘非法权威’。真正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人究竟是谁?”

为推进工程正常开工,陈云不得不赔偿村民一笔费用。打架发生后,工地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直至2011年下半年才得以继续施工。事后,部分村民仍在网上实名发布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对陈云及金平绿宝公司进行控告,同时,不停地煽动集体上访,要求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已是全县最高位)、享受城镇低保、重新选择开发商等。

陈云的辩护人认为,参与“12.20”聚众斗殴事件的部分村民,实施了寻衅滋事(阻工、围攻乡政府、派出所)、聚众斗殴犯罪和持械打砸抢犯罪行为。客观、全面地评价陈云等人在该事件中的作用和责任,就不能得出陈云等人是“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之结论。

02

“我这一辈子的谎话都在指居期间说完了”

陈云的亲属认为,办案人对陈云等人进行残酷的刑讯逼供,再东拼西凑虚假证据,“硬生生将他们打成了‘黑社会’”。

陈云之子陈皓楠在法庭辩论中说:

“我们所遭受的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情况,难道不是事实吗?如果不是的话,凭什么说不是?一张纸就可以了吗?我不知道审判长拒绝了我们的排非申请,是在认可了我们所说情况的基础上,但是认为从法律角度而言不成立?还是说相对于我们二十几个在法庭上的活生生的人,审判长和审判长所代表的法律,更相信那一张纸?

“我不知道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为什么可以用虚假的、不成立的证据来说我们构成犯罪?我说了很多遍我的口供怎么形成的,其他被告人也说了很多遍。那些证人、所谓被害人的说法是在什么样的动机下出现的,书证里面又还有哪些公诉人之前没有发现的地方,律师们也都说了很多遍,这些都不是真的吗?或者,至少没有合理可能,是成立的吗?难道是只要那些证人、被害人说的有一点点可能是说得通的,或者说能强行论证是说得通的,犯罪就成立了吗?五年、十年,我父亲一辈子的自由,因此就可以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法律辩论阶段,公诉人可以在没有任何论证,甚至没有一丝提及的情况下,完全忽视我的疑问,不回应我说的事实,直接得出犯罪成立和量刑的结论吗?”

“我不知道对我们这个案件来说,公平正义有没有可能实现,如何实现。但是我相信,利益带来的驱动不是永久的,一个谎言也能被迫用越来越多的谎言去掩盖。但是,与此同时,总有一些是不会变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国法、天理、人情的概念和朴素价值观,法庭之外的每一个人也有;今天过后,每一代人也都会有。”



红河州公安局被指在此案中大搞刑讯逼供。巫英蛟 摄

庭审中,更有71岁的被告人熊道兴说:

“关于公诉人说我当庭翻供的事,我不予认可……我这一生清清白白……仅有的谎言都是在指居期间公安的指供诱供下形成的,我这一辈子的谎话都在指居期间说完了,我发誓我在法庭上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绝不是翻供……

“我相信再黑的天总会有亮的时候……就算今天他(陈云)被剥夺了自由被指控为黑社会……他还是会选择做一个好人,因为他心地善良。因为在座的23名被告人包括我都是善良的人。

“即使好人不易,我们这一生都仍然选择做一个好人,我们的后代子孙也会选择继续善良,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我希望公检法都秉持法律和良知,而不是走套路的执法。希望所有的执法者都能坚守心中的正义。希望天下不会再有人和我们一样被冤枉被陷害。希望天下无冤!”

03

“为什么跟党走的人要被打倒”

在一审庭审的尾声,第一被告人陈云的陈述,将民营企业家不堪承受之重体现得淋漓尽致。主要内容如下:

尊敬的法官和领导:

我是陈云,因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等罪名,现被关在个旧市看守所。

我的案子给您增添了很多麻烦,我很抱歉。从2024年1月24日一审庭审结束,至今3个多月了。这段时间以来,我夜不能寐,内心的痛苦和委屈实在是难以抑制,常常在深夜痛哭流涕。我实在是冤枉,但无力感又充斥全身,我自己什么都不能做,我也根本不知道能做什么来为自己洗刷冤屈。

一、为了定我是黑社会,让我无辜的家人和员工给我做陪衬,我对不起他们

我对不起我儿子陈皓楠,我对不起我妻子朱涵蕾,我对不起秦刚、周文红和陈刚这些我的员工,我也对不起我弟弟陈富国,是我害了他们。如果他们不是我的家人和员工,他们就不会被抓进来关这三年多,更不会被认定为黑社会。他们确实是无辜的,就是为了凑够所谓的黑社会需要的人数,为了找够我这个所谓的黑社会老大的小弟,才生拉硬扯把他们拉进这个案子。

对此,开了那么长时间的庭,我相信,只要是有耳朵、有眼睛、有良心的人,都凭着自己的良心听清楚了,看明白了。

是我害了他们,是我牵连了他们,这是令我最痛苦的。朱涵蕾和陈皓楠作为我的妻子和儿子,只是签了一些字,只是按照我的要求担任了一些公司的法人,完全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谓的犯罪行为他们也完全没有参与,就要认定他们是黑社会吗?周文红和陈刚这些员工就是正常地拿工资,转了一些款,就要认定他们是黑社会吗?

陈富国他是我亲兄弟啊,我们几十年来有一定的交集难道有错吗?而指控的陈富国所谓的犯罪行为,没有哪一件事是和我有关系的,现在却要把我们牵连起来,认定我是黑老大,他是黑老二,这太没有天理了。而归根到底,如果不是因为我2020年被抓后,陈富国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帮忙去管理绿宝公司,他根本不会走到这一步,但这难道怪他吗?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领导,要打击、要迫害我陈云的话,就朝着我陈云一个人来吧,不要牵连这些无辜的家人和员工了,他们确实是冤枉的。现在为了整我,硬是把他们拉来做陪衬,这是没有道理的,没有天理的。我良心不安,我内心痛苦,我没有脸面对他们,更没有脸面对他们的家人。如果真要这样,我就算是死,都难以瞑目。



陈云建的金平县云皓大酒店及市政广场。刘虎 摄

二、我一心向党,一直跟党走,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我实在是委屈和心寒

我创业30来年,一直围绕着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党和政府需要做什么,重点做什么,只要我能做的,我都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水电站修建是这样,小集镇开发是这样,石榴公园项目是这样,脱贫攻坚是这样,甚至和指控借款相关的红河州担保公司也是这样。

相信党,跟着党,是一定不会错的,这是我坚信的观点,但为什么我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实在想不清楚。而且我也和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什么不正当经济往来啊,我依靠的全是自己的努力、诚信以及口碑,据此才获得党和政府的信任。为什么相信党的人要被定为黑社会,为什么跟党走的人要被打倒?

我至今都坚信,相信党,跟着党,一定是正确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都是极好的。错的是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在我这个案子里滥用职权、颠倒黑白,为了自己的职位升迁,为了自己的私利,滥用国家公器,他们是在抹黑党和政府!他们这种做法,总有一天会被揭露,会受到惩罚!

这么多年来,有很多民营企业老板跟我说过他们要移民、要转移资产到境外,他们也劝我和他们一起,他们的观点无非是说党和政府不可信任,说我们国家没有法治。但我一直都认为,他们的观点是极错误的,我们的国家正处于急速发展、欣欣向荣的阶段,且势不可挡。所以,我和家人中,没有谁移民,我的资产,也没有什么转移到国外。我至今都相信,我的判断是准确的。但案子处理到现在,说实话,我内心彷徨了,是我错了吗?他们这些移民的人说的真的是对的吗?

尊敬的法官和领导,我希望他们说的是错误的,我希望我的判断是准确的,我也希望,您能通过对我这个案子公平公正地处理,来回应这个问题,来回应我,不要真像他们说的,在中国做企业的人,早晚要被编织理由打倒。

三、我这个案子中,公安做案子,检察院歪曲案子,他们的做法是错误的

公安在我们这个案子中的行为,是令人不齿的,是卑鄙的,是违法的。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把案子编织做出来,对我,对我的家人,对我的员工实施了极不人道的,甚至是惨无人道的虐待、侮辱、殴打、喂药和欺骗,并诱使蔡永华、李绍荣、郑建伟这些人昧着良心说假话,他们根本不是查案子,而是做案子。

公道在人心,天理好轮回,善恶终有报,他们这些卑鄙可耻的行为,总有一天,

会有个说法的,检察院和法院不可能包庇他们一辈子。

检察院在这个案子里,也严重歪曲事实,根本没有秉持客观中立、公平公正的立场。在指控的组织卖淫罪中,我明明是出租房屋给代荣海等人。对白纸黑字且只有几个条款的《借款协议》,检察院居然能睁眼说瞎话,将其解释为《投资协议》。这个《借款协议》中哪个条款可以解释为《投资协议》啊?

而在众多的指控罪名中,检察院完全是为了指控而指控:比如买卖爆炸物罪中爆炸的原因明明没查清楚,却说是因为我们才爆炸的;比如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中,明明是勐拉乡政府的责任,却说是我的责任;比如串通投标罪中,明明是政府、国资公司安排我们的,却说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比如明明是陈富国、戴荣彦自己的事情,偏偏生拉硬扯说是我的责任,等等。

公安和检察院不应该这样的,他们不应该无中生有做案子,他们不应该为了定罪反过来做案子,他们不应该睁眼说瞎话昧良心。



红河州检察院。巫英蛟 摄

四、想要钱就拿着去吧,但我不是黑社会,不要侮辱我

案子处理到现在,很多东西我也看清楚了,可能若我不是几十年来辛苦积累了一点物质财富,现在也不会被生拉硬拽认定为黑社会,更也不会牵连我的家人和员工。

如果是想要我的钱,想要我的房产,你们就拿着去吧,我都不在意了。正如几个经济类的罪名,生拉硬拽非要给我扣上,检察院的歪理还堂而皇之,据此也能处罚我非常非常多的钱。但是,请不要污蔑我是黑社会,这是对我人格根本性的侮辱,是对我的家人和员工的侮辱,更是对含辛茹苦拉扯我们八兄弟长大的母亲的侮辱。

我们家,出身穷苦,从我母亲,到我们八兄弟,再到陈皓楠、陈刚这些孩子,虽然每个人能力不一样,但都是本分的人,都是靠我们双手吃饭的人,我们不是打打杀杀的人,不是欺行霸市的人,不是欺男霸女的人,不是反党反政府的人,我们更没有危害我们的家乡红河。相反,我们对红河是有贡献的,对很多人是提供了帮助的。我们不想背负黑社会的骂名,不想被钉在红河的耻辱柱上。

五、不求法外开恩,但求公平公正

我陈云,行得正、坐得端。对于指控的部分经济类的罪名,之前我确实不知道可能涉嫌犯罪,而且基本上都是勐拉乡政府、国资公司等让我这样做的,如果真的涉嫌犯罪了,我现在也愿意承担责任,相关款项,也愿意积极缴纳。

但是,黑社会罪、爆炸物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虚开发票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这些,确实是对我的冤枉,我永远不会承认,也不会认罪,就算是我死,都是这样。

我不求法官和领导们对我法外开恩,我只求您凭良心、凭法律,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如果真定我是黑社会,定我的家人和员工是黑社会,那这不仅是毁灭我,毁灭我的家庭和公司,更是对我人格、人身的侮辱,是对我的迫害,那我陈云,将用这一辈子来讨个公道,就算终不能翻案,也死不方休。

04

以未经当庭出示、举证、质证的《调查报告》洗白非法供述

就在陈云等人都作了最后陈述,等待判决的时候。红河州检察院于庭审结束两个月后,突然申请补充侦查。家属们深感无奈,“这是证据不足打补丁,还是要往死里整?”

最终,红河州中院只拿掉了聚众斗殴转化为的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改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其对陈云的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九百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千六百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果按此执行,理论上,陈云将在78岁高龄才能走出监狱。陈云的妻子则被判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罚金140万元;陈云的儿子被判有期徒刑9年,罚金72万元;陈云的弟弟等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不同程度的刑期。

陈云等人不服判决,上诉到云南高院,要求开庭审理并依法改判。陈云在《上诉状》中再次强调:该案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任何一个特征。



云南省高院。刘虎 摄

“虽然经过调查,查明了多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威胁、引诱,并导致他们违背意志作出不实供述,但令人遗憾的是,一审法院最终仅凭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一纸《调查报告》,就草率认定本案不存在违法取证问题。

“更严重的是,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中,公诉人一再明确表示,该份《调查报告》不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法庭据此也未准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查阅、复制,更未接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质证

“本案当事人被逼迫、诱导作出大量虚假供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大面积严重污染。但一审法院却对这些严重问题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最终以未经当庭出示、举证、质证的《调查报告》来洗白这些非法供述,并将大量非法供述用作定案的根据,不仅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悖,而且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05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纠正冤假错案比出多少文件、多少规章都更有价值”

在陈云这一知名企业家身陷囹圄之际,云南省2024年6月4日召开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

省委书记王宁在大会上强调,建立健全一项一项制度机制,一步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云岭大地长出更多吸引“金凤凰”的“梧桐树”。“企业既是优良营商环境的受益者,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云南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希望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扎根云南、深耕云南,与我们携手共进、互利共赢,做云南发展的‘最好合伙人’。”



红河州政府。巫英蛟 摄

“看到这一新闻,我们家属悲喜交加。”陈云的亲属似乎看到了希望,“我们相信,对如此冤假错案的纠正,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而言,比出多少文件、多少规章,都更有示范效应,更有价值。”

在写给云南省委领导的陈情信中,他们说:“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冒昧将这起冤假错案向您反映……红河州检察院将优秀民营企业曲解为黑社会,如此做法,影响极其恶劣,对营商环境破坏极大……司法机关如此作为,如何不使得其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噤若寒蝉,如何不使得投资兴业的热情下降,又如何能使红河、云南成为引来‘金凤凰’的‘梧桐树’?”

知名刑辩律师朱明勇已担任陈云的二审辩护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将自本月20日起施行。云南高院将如何审理这“宇宙第一黑社会案”,笔者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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