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据“清廉达州”消息: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2025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文鹏飞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4年至2024年,文鹏飞在担任达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30万余元。文鹏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文鹏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渠县职业中专学校工会借党建活动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2019年12月14日,渠县职业中专学校工会借学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之机,安排教职工前往万源市八台山景区参观旅游,并以学校工会的名义支付相关费用。2024年9月,渠县职业中专学校时任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佘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计划投资财务股原负责人吴选民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违规租用车辆的问题。2020年至2024年,吴选民在宣汉县土肥站、县农建中心工作期间,保管单位通过虚增职工差旅费套取的资金及收取的项目老板“赞助费”,用于支付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违规租用车辆等费用,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0.8万元。吴选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吴选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5年1月,吴选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四、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周永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20年至2024年,周永书利用担任大竹县天城镇党委书记和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20万余元及高档酒水、名贵野生菌等礼品。周永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2月,周永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清廉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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