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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3lokphw 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举报称: 邵阳市煤气公司拖延燃气安装,要求合理赔偿。文章来源: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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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述事发经过如下:
缴费与承诺: 2023年4月27日,我村村民依煤气公司要求统一缴纳燃气开户费(具体金额:3500元),工作人员承诺将尽快施工安装。
施工受阻: 2024年11月14日,施工队开始作业并已开挖部分管道,但因某住户以“需额外安装燃气”为由阻挠施工,导致工程全面停滞。
长期拖延: 截至投诉日(2025年4月24日),煤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施工,亦未主动告知村民解决方案,严重损害群众权益。
衍生损失: 缴费后我户购买了燃气灶、热水器(附购物凭证),并缴纳燃气保险(保险已于2023年10月生效),现设备闲置、保险失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诉求:请政府督促煤气公司完成燃气管道安装,或协调替代方案保障村民用气需求;若确无法安装,要求煤气公司:全额退还开户费及保险费用(3500元);赔偿燃气设备闲置损失(1299+1499=2798元);追究煤气公司拖延不作为责任,公开事件处理进展。望政府体察民情,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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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燃气公司回复:
尊敬的燃气用户
4月24日您在《百姓呼声》上反映的“邵阳市煤气公司拖延燃气安装,要求合理赔偿”的留言已收悉。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公司和双江社区于2024年4月28日统一时间现场进行办理燃气开户,并收取燃气开户相关费用合计3500元,并当时承诺于2025年4月之前安装到位。该片区2024年10月16日开始进场施工,10月17日就有大量村民因道路纠纷进行阻工,10月21日、10月30日、11月13日分别复工后又被当地居民阻止继续施工。我司积极配合乡政府、派出所、社区多次协调,都无法调解当地居民矛盾,故一直使得管道敷设工作停滞至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增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七条:“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的下列范围以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您开户的地址为大祥区檀江街道双江社区8组,离X022县道旁不足10米处,由于该区域的燃气管道铺设属于涉路工程,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通过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批,前期施工单位在该处施工还受到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开户时签订的《燃气安装合同》第六条乙方责任的第三点:“负责协调周边相关住户关系,允许楼层和周边住户接管安装燃气(矛盾协调不好,甲方可退款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承担处理矛盾相关费用。”第九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勘察设计确定的室内位置无法安装燃气管道设施,甲方退款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现我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将退还您在我司所付全部款项共3500元。因您的燃气设备非在我司购买,故我司无法退还。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邵阳市燃气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