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我想用脚踩灭火,但发现没用。”4月28日,顺义区一男子在停车场用打火机点燃杨柳絮引燃周围树木,引起火灾。目前,点火的违法行为人徐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杨柳絮被点燃。图源: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据悉,事发当日16时许,徐某某驾驶货车到停车场充电,等待之际准备抽烟。徐某某回忆说:“烟掉在了地上,我蹲下身子去捡烟,顺手就用打火机把地上的杨柳絮点着了。”徐某某发现起火后,尝试用脚灭火未果,被点燃的杨柳絮迅速蔓延,将院内四棵树木引燃。
现场浓烟滚滚,停车场工作人员赶来,通过灭火器和水带进行灭火,并拨打了报警电话。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迅速出水枪将火彻底扑灭。
经现场调查询问,徐某某承认是因自己的过失引起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此项规定,决定给予徐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顺义消防提醒:杨柳絮中含有大量植物油脂,且絮状结构使它和空气接触面较大,遇到明火会快速燃烧,蔓延速度很快,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杨柳絮飘飞高发期,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随地乱扔烟头,不随意点燃杨柳絮,及时清理可燃物,积极洒水湿化,一旦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