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新加坡淡滨尼地铁站外再度出现“蹭饭女团”行骗行为。附近商家指从3月开始,频繁出现不同女子组队,专挑阿叔下手。


二、最新案例详情

  • 时间与地点: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傍晚约6时10分,淡滨尼地铁站外。

  • 目击者:男子杰森(Jason)向新加坡论坛STOMP分享经历。

过程回顾:
  1. 杰森在前往托儿所接女儿途中,遇到两名操中国口音的女子。

  2. 对方称一整天没吃饭,需要钱买食物及搭地铁回兀兰的酒店。

  3. 她们还声称支付宝被封、朋友隔日到新加坡可以还钱。

  4. 杰森初时出于同情,给了30新币。

  5. 对方进一步要求300新币,称被酒店赶出;杰森前往提款机途中,对方又改口称需370新币,并承诺隔天归还。

  6. 杰森感到不安,向妻子及朋友求证后报警,但两名女子已离开现场。


三、商家与目击者反映

  • 附近面包店业者叶女士表示:

    • 自3月起,已有多次见到口操中国口音女子结伴出现,向路人讨钱;

    • 每次两人组队,专门搭讪年长男性(阿叔);

    • 出没时间不固定,有时早上,有时深夜。

  • 另一名店员透露

    • 曾目睹有阿叔给了50新币,甚至有人通过手机转账。

    • 多数人基于同情给钱,对方说辞往往“有逻辑”,但令人起疑。


四、背景资料:2023年“蹭饭女团”旧案回顾
  • 新加坡《新明日报》早在2023年便报道多个地铁站外出现类似骗术。

  • 手法相似:女子以买饭、没钱回家为由讨钱,金额从5元至20元不等,有时高达几十元。

  • 所谓“蹭饭女团”,是指数名女子以“挨饿”、“没钱买饭”或“交通费不足”等理由向公众讨钱的骗术。


五、法律依据与潜在后果

在新加坡,街头乞讨与未经许可筹款属违法行为,具体法律包括:

  • 《贫困人士法令》(Destitute Persons Act)

    • 若某人在公共场所持续性乞讨并对他人造成干扰,即属违法;

    • 最高可判两年监禁或罚款3000新币

  • 《公共筹款条例》

    • 未获准证擅自在公共场合或挨户筹款;

    • 最高罚款5000新币、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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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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