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
毁绿种菜、违规取水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优化住宅小区公共空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严禁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毁绿种菜、违规取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挖掘、铲除地表植被,以围栏、栅栏等圈占公共绿地,损毁园林绿化树木,违规使用公共区域灌溉设施或私接供水管道进行种植作业等行为。
二、存在上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自行清理种植作物及附属设施,恢复绿地和公共设施原状。逾期未整改的,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清除。
三、属地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范围进行宣传教育、全面排查,认真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由东胜区各街道办事处牵头,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胜区水利局、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联合执法,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毁绿种菜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主动抵制毁绿占绿行为,构建人人监督、共治共享、生态和谐的美丽东胜。
举报电话:0477-2292555。
东胜区各街道办事处
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胜区水利局
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东胜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9日
编辑: 白慧敏 审核: 韩改琴 朱少立
校对:鲁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