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随着“五一”劳动节假期日益临近,探亲、旅游、购物的热潮即将席卷而来。为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近期,市疾控中心(卫监局)针对明月山景区市直管公共场所展开了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将检查重点聚焦于景区内的各沐浴场所、游泳场所以及宾馆酒店等场所。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各场所的卫生管理状况和公共卫生设备情况展开,着重核查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齐全且有效;公共用品用具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定期开展卫生检测并及时公示检测结果;若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规定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等内容。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拖鞋等公共用品未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务必确保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检查,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的卫生健康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为宜春“五一”小长假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旅游环境。接下来,宜春市疾控中心(卫监局)还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

一、公共场所范围

我省公共场所分为七类:

1、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游泳场所;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车(船)室。

二、公共场所“六看”

一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看一年内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三看一年内有效卫生检测报告;

四看公共产所内卫生管理制度;

五看卫生信誉等级;

六看室内外环境整洁;

供稿/余晓

编辑/钟奋华

编审/甘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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