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有网友咨询:关于保定商转公条件限制...

投诉/求助 政务已办理

用户76****2 留言ID:227603342025-04-03 09:49

首先非常感谢领导,感谢住房公积金处能够为百姓提供这次商转公的机会,从去年一直关注咱们公积金处发的暂行办法,其中有两点要求能否适当放宽政策:1、商贷需还款满5年;2、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剩余本金的50%,同时不得高于中心认定商贷住房评估总价的50%。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官方回复:保定市公积金中心2025-04-25 16:00

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2024年11月12日通过了《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六、申请条件:(三)商贷还款已满五年(含)且此住房商贷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无逾期记录。”此条件的设置是基于优先满足商贷时间长的缴存人转贷需求。“ (五)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贷剩余本金且不得高于商贷住房总价的50%,同时不得高于中心认定商贷住房评估总价的50%。”此条件的设置是基于住房商贷时房价与实时房价有差别,转贷的住房不能按购买时的价值认定,是防范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的考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来自网友咨询留言回复仅供参考!

拓展资料:保定4月1日起,开启“商转公”!

据了解,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低于75%。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三、运行机制 商转公业务在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以中心公布上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准)低于75%时于次月1日启动”的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开启“商转公”业务,请符合《办法》申请条件的职工按规定程序到购房所在地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办理。

各分中心、管理部咨询电话:

莲池区:3192076

竞秀区:3192330

高新区:3195623

市民中心:6788153

涿州:3811505

高碑店:5592628

安国:3596286

徐水:8682022

满城:7070217

清苑:8019298

易县:8218016

高阳:6636661

博野:8326565

唐县:6420163

涞水:4530449

望都:7826956

阜平:7225227

曲阳:4266066

顺平:7620578

蠡县:6232159

涞源:7319271

定兴:6925911

特此公告。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1日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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