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台于2025年04月30日15时25分发布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内中心城区将有雷阵雨天气,阵风可达7-8级局地9级。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预警标准
预计未来6小时内将受雷雨大风影响,阵风可达6级以上并有雷电活动,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小冰雹;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阵风已达6—7级并有雷电活动,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电、防大风、防冰雹和防短时强降水准备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3、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雷电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应急响应级别
天津市气象灾害III级响应
(1)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保障预案应急响应,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相关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区预案应急响应,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和各级应急机构迅速开展防范应对工作。
(3)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分灾种响应措施
1、气象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2、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 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提醒、督促施工单位、环卫作业单位注意防范,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督促各地对城市行道树中可能倒伏折断的树木进行加固清理。
3、交通运输、海事部门 督促运营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督促船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船舶通航秩序。
4、水务、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根据降水情况,做好排水工作;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5、电力部门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6、民航部门 做好防护措施,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7、农业农村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8、其他 (1)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来源:天津市气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