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永远是父母的牵挂。近日,一对老人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对名下财产早做安排,只为给自己女儿的未来上一份“保险”。


(图文无关)

近日,65 岁的黄女士与丈夫一同走进中华遗嘱库订立了遗嘱。黄女士其实心中早有订立遗嘱的念头,只是一直没有付诸行动。今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电视上看到了中华遗嘱库的普法节目,这才坚定了她立遗嘱的决心。

据介绍,黄女士的女儿与女婿关系紧张、争吵不断,甚至到了闹离婚的境地。据女儿李女士介绍,因现在与丈夫共同居住的房子出资构成复杂,将来也可能还有纠纷。

“爸妈怕我吃亏,所以先立遗嘱,把他们名下的房子和多年积蓄都留给我,万一真要离婚,这也是对我未来生活的保障。”李女士说。


黄女士清楚,现在即便是和平离婚也有离婚冷静期,要是走诉讼离婚的程序,耗时会更久。出于对女儿未来生活的担忧,也为了切实保障女儿的权益,黄女士夫妇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提前订立遗嘱,明确指定由女儿个人来继承财产。

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主任范仲权说,父母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即使子女在婚内继承遗产,这笔财产仍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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