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看似平常的举动

可能影响铁路安全

铁路周边这些行为千万不能有

禁止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

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

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烧荒、放养牲畜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铁路线路上

放置、遗弃障碍物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钻车、扒车、跳车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钻车、扒车、跳车;击打列车。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铁路安全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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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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