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倩
不知是谁发明了运动会这一集体活动,每年举办春秋两季,春季运动会大都安排在“五一”放假前。
作为高校大院子弟,我每年都要经历两次运动会,大操场上围观一次,自己学校参与一次。大操场毗邻一家国营养鸡场,越墙而过的鸡粪味,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但时间久了,大家竟闻不出臭来了。
从彩排、走方队,到开幕式当天,最后一天下午是教职工托球慢跑,我和小伙伴一遍遍检阅,一年年围观,其中的程序倒背如流,看个过瘾。
操场上有处三脚铁架子,是裁判发令的地点,“各就各位,预备——”接着,鸣枪发声,划破天际。每年裁判都是同一人,是外语学院的一位老教师,头戴红帽子,着藏蓝色运动装,还拎着军用水壶。
好多次我都想爬上铁架子体验一把,却没有勇气。直到有一天午后,刚下过一场大雨,我爬了上去,铁架子早已锈迹斑斑,我模仿裁判的样子发号施令,顷刻,内心被浓稠的烟雾包围,仿佛弄丢了什么,怅然若失。
运动会开幕式上,方队走过主席台的瞬间,伴随一句“向右看,正步走”的口令,无数双腿齐刷刷正步走,半空中形成一片扇弧形,目光聚成一道白色的闪电。此刻,风穿过头顶树梢的罅隙,远看像是落下一层红色的雪,脚步踏破贞静的雪,疾驰的光在地上抖动。原来,那是杨树芒子,捡回家可以蒸大包子。
庄严、肃穆,雄赳赳走过主席台,那是班级的荣光,也是一个人浩浩荡荡的孤独。
当我被班主任选拔进了方队,方知个中滋味。距离运动会半月开始提前训练,站队形、喊口令、练踢腿、变换队形,还有外加的展示动作,千百次重复,只为开幕式上的绽放,晚上回家感觉好像浑身散了架。
我从二年级走到上中学,操场还是那个操场,只是我不再是从前的我——看世界的角度变了,内心有了更大的梦想。
那时候开运动会,我们穿校服、白网鞋,后背上面,母亲给我缝上号码牌。
老师提前一天布置作业——写广播稿。如果稿件在运动会现场被朗读,比中彩票还高兴。我绞尽脑汁地写,越写越兴奋,好像自己得了冠军。
除此之外,还要自带午饭,无非是煎饼果子、烧饼火腿简餐。有一年我有短跑项目,我妈给我带了“升级版”的中式汉堡,塞满火腿,还有俩鸡蛋,我哪能吃得完?傍晚,运动会结束,操场空下来,像偌大的剧场,我啃完了汉堡才回家。
印象中,我跑过短跑、接力赛跑,参加过跳远、跳高、铅球等项目。
有一年,4×100米接力跑,接棒的时候,一不小心给掉了棒,我立马慌了神,俯身捡起木棒冲了出去,跑得昏天暗地,五脏六腑都跟着动,集体荣誉在此刻得到了具象化。庆幸的是,最后一棒的同学反超,我们大获全胜!
实际上,成绩好坏是次要的,跑完了绕着操场走上半圈,有同学过来递上矿泉水或巧克力,那一刻,我觉得全世界都变得温柔如许,阳光不那么刺眼,穿过树梢的风轻声吟唱,树叶簌簌响动,抹一把汗水,泛起晶体冰糖似的光。耳畔响着广播站的播报声,声浪四起,如擂鼓声,在心头荡漾。石台子上的牵牛花枝蔓缠绕,不知为谁吹奏报幕曲,又为谁唱起了童年的歌。
作家史铁生曾说过,第一喜欢田径,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他喜欢体育远超文学,这并没有让我感到意外,因为文学与体育相通之处在于追求“无我”的状态。
跑步考验体能和耐力,起跑容易,反超难,坚持到底更难。不是反超别人,而是我们自己。想想看,人生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无论你怎么跑,都看不到终点,如此背景下,还要咬牙坚持,如盲人行走,走下去,别停歇,就已是胜利。
只不过,运动会稍有不同,高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最终难逃大庭广众下的胜负,总有人扮演失败者角色。
因此,某种意义上说,运动会的观赏性大于竞技性,它属于集体大狂欢,跑啊跳啊,呐喊助威,图个放飞心情,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集合大家强身健体。这与孔子携弟子泗水游春异曲同工,“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关键是要身心放松——开运动会,就是要释放,要随心,“沐春风,咏而归”,每个人都做回真实的自己。
开运动会的大操场,从土路、沥青到后来的塑胶跑道,设施不断升级,一墙之隔的养鸡场也搬走了,鸡粪味荡然无存,但不知为什么,当年的快活一去不复返了。
人至中年,我猛然意识到,命运才是终极的裁判,我们都是“人生”这场赛事的运动员,或主动,或被动,都势必要经得一番淬火历练,饱尝失败的当头棒喝。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从头再来,真正的惨败是自我的放弃——命定的局限不可逾越,唯有勇敢地超越、冲破樊笼。
我愈发觉得,运动会赛场上喊过的一声声“加油”,慢慢地,都回到了自己身上,幻化为精神的火焰。
而那些年,雄赳赳走过主席台的瞬间,恍然如昨,青春的面孔在眼前浮现……
(本文作者为济南80后青年作家,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