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冯飞虎、任珂、韩华、梁冬冬等4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永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审,拟确认冯飞虎、任珂、韩华、梁冬冬等4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日,自2025年4月29日8时至2025年5月8日8时。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和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向永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15225215007;
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中段永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邮政编码:476600。
永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拟确定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简要事迹
1.冯飞虎、任珂2人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群体,各颁发奖金5000元。
简要事迹:
冯飞虎,男,1998年2月出生,退役军人,永城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
任珂,男,2003年9月出生,永城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
2025年4月18日14时许,冯飞虎、任珂两人在上班途中,行至文化路南段雪枫桥时,发现一名在路边行走的女子情绪非常激动,且该女子步速很快,径直冲着桥中央的护栏走去。冯飞虎凭借军人的敏锐性及从警经验,判断出该女子有轻生可能。二人果断驾车到桥中央,并迅速下车准备拦住轻生女子。但此时该女子已跨过护栏,并将手机扔进河里,冯飞虎、任珂二人两步并作一步,在女子做出跳河动作的瞬间,默契协作,将女子救下。获救后,女子情绪仍十分激动,为防止其再次轻生,冯飞虎、任珂二人分工明确,一边联系文化路派出所值班民警,一边稳定女子情绪。待文化路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冯飞虎与任珂协助同事将女子带回派出所,期间二人一直对女子进行耐心劝导。据女子叙述,其是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念头,后女子家属赶到派出所将其带回家中。
2.韩华,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颁发奖金5000元。
简要事迹:
韩华,男,1973年10月出生,永城市条河镇卫生院院长。
2025年4月4日13时许,韩华同志在陈官庄镇王庄参加葬礼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快来看看这个人怎么了!”作为一名医务人员,韩华本能的快步上前,看到一名老人口吐白沫、小便失禁。韩华立即蹲下身子询问:“喂,你怎么了”,但老人毫无反应。韩华用手触摸颈动脉,发现搏动消失,韩华随即将老人平放在地面上,清除口腔异物,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同时让围观群众拨打120。在进行两个心肺心呼吸复苏循环后,老年人终于恢复了意识和自主呼吸。韩华同志又拨打陈官庄卫生院电话,让救护车尽快转运患者至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3. 梁冬冬,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颁发奖金10000元。
简要事迹:
梁冬冬,男,1990年8月出生,在永城市英帝豪庭小区南门经营门窗生意。
2025年1月17日21时许,梁冬冬与朋友在店内聊天,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呼喊“打人了,救命”,梁冬冬和朋友立即出门查看,发现一名女子在大哭,身边还带着一名儿童。女子在看到梁冬冬后便向其求救,这时一名手里拿着石块的男子走上前来,欲要对女子施暴,梁冬冬迅速上前阻止,并夺下男子手中的石块。为防止男子再次对女子进行殴打,梁冬冬将男子推走,期间男子情绪十分激动,一直叫嚣着要用石块砸死女子,并挣脱开梁冬冬再次捡起石块。在男子挣脱过程中,梁冬冬不慎摔倒在地,站起时右腿已一瘸一拐,但他忍着疼痛又再次追上男子,并将其制服。这时气急败坏的男子拿起手中的石块对梁冬冬进行殴打,梁冬冬的朋友见状便拨打了110和120,民警赶到后,将施暴男子带离,梁冬冬与朋友一起乘坐120离开。2025年2月27日,经永城市人民医院、神火医院CT检查及省人民医院专家会诊,梁冬冬被诊断为右胫骨远端新鲜骨折,被永城市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二级。
来源:永城融媒官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