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湖南省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 行动,4月23日,益阳高新区发布《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十条政策措施》,从空间保障、资金支持、生活保障、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10条可操作、可落实的干货措施。
支持内容如下:
(一)创业空间支持
第一条 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入驻中南科创园。入驻中南科创园的项目在孵化期间(3年内)给予全额免租,免租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第二条 对在中南科创园以外、税务关系隶属益阳高新区的 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给予第一年每月最高800元、次年每月最 高400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第三条 租赁区属国企名下厂房的大学生创业项目,500平方米以内面积的租金全免,500平方米以上面积部分租金减半, 优惠期不超过3年。
(二)创业资金支持
第四条 设立1000万元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为大学生主导的创业初期项目提供创业启动资金,按市场化原则投入,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 全力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向上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对已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贷款本金5万元以内全额贴息,超过5万元按贷款实际利率给予50%的贴息支持(该项补贴与创业担保贷款 财政贴息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六条 对来益阳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创业者,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三)创业生活保障
第七条 在中南科创园设立“青年创客之家”,针对来高新区 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经登记认定后可提供15天免费住 宿。经审 核认定的大学生创业者可提供租赁住房配套,享受3年免租。
第八条 大学生创业者在益阳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的,按照博士、硕士、 本科、大专不同学历层级分别给予10万、6万、4万、2万元一次性购房置业补贴;在区内购买新乘用车,可享裸车价10%的购车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每人限补助一台。
(四)创业服务保障
第九条 协调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供大学生创业团队用于创业。邀请园区企业家、投资机构专家、律师、会计师组成导师队伍,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及融资贷款、财税、法律咨询(含涉 外)、跨境支付、外汇结算等相关服务。推行“24小时不打烊”服 务模式,为大学生创业者在行政审批等事项方面提供全天候、全周期的“帮代办”服务。
第十条 支持大学生创业者团队参赛,对参加“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项目或其他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除大赛主办方奖励外,另行按 照5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的标准奖励。支持大学生创 业者参加省、市创业培训,取得相关课程合格证的分别给 予1000 元/人、5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每自然年度享受一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包括应届毕业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留学归国人才),且税务登记关系隶属益阳高新区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和一般创业项目。
科技创业项目是指: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科技含量和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通过路演评审或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本政策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由高新区产业发展局牵头,区内设机构和驻区单位依据职责落实。
本文件与上级文件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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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编辑 : 陈晓林
一审:陈晓林
二审:孙晓琛
三审:刘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