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委4月28日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有:唐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李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据通报,2013年至2024年,李丽借年节等时机,先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领导干部等28人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68.4万余元;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供家人使用;2021年至2024年,先后10次接受6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李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丽(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李丽出生于1970年,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她曾任:唐海(现为曹妃甸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唐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唐山市粮食局局长,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唐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职。

2021年,她任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24年8月11日消息,李丽任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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