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红星新闻从中国气象局获悉,日前,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据悉,修订前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桑瑞星表示,随着国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雷电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从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转变,主要出于落实上位法修订要求保障法制统一、强化安全监管和依法履职、推进防雷数字化监管改革优化服务三方面的考虑,中国气象局启动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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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桑瑞星介绍,《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强化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明确气象主管机构通过建设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监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气象主管机构要求使用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
二是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的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立法依据,增加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制度,授权各省(区、市)气象主管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公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目录清单。
三是取消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和防雷产品测试规定。删除《办法》原第三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条款,改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删除《办法》原第六章防雷产品测试的规定。
四是文字表述修改。“防雷装置”全文修改为“雷电防护装置”。修改法律责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保持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