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琛

白的可以变成黑的,原告也能被打成被告。

这不是绕口令,而是正在山东泰安这片土地上,真实上演的一幕。剧本的主角,是一位名叫高丙芳的女律师。

她最初的角色,是站在白的一方,是75名为血汗钱所困的农民工。他们是法律意义上的原告,是需要被帮助的弱势群体。高丙芳的任务:

是帮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一番操作猛如虎。官司从区法院打到中级法院,历经波折,最终,高丙芳代理的农民工:

赢了。

74份胜诉判决,白纸黑字:

要求违法转包的总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支付那笔高达261万的欠薪。

按照正常的剧本,故事到这里,应该是正义得到伸张,律师功成身退,农民工拿到补偿。

但现实,往往比剧本更离奇。

转折来得猝不及防,且力道惊人。

那位帮助原告讨薪的女律师,自己被推上了被告席。

那位曾经挥舞法律武器为民工冲锋陷阵的法律专业人士,最终被另一份判决书认定有罪:

虚假诉讼,刑期四年。

白的,就这样,一步步,在法律的名义下,变成了黑的。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1

故事的开端,是一家名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

国有企业。

名字里带着泰山,似乎也想沾点稳固的光:

他们承接了小学的工程。

然后,工程像烫手山芋一样,被递了出去。

第一站,到了泰安市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粥店建筑公司)。这是一家:

有头有脸、有资质的公司。

但粥店建筑公司似乎只想当个:

二传手。

他们没打算自己挽起袖子干活:

他们违法了。

工程被原封不动地转给了个人,一个叫赵某的自然人。赵某手里:

没有那个金贵的施工资质。

风险的种子,在第一铲土落下前,就已经埋好。

赵某也不是链条的末端。他握着总包合同:

转身又把其中的包主体,分给了包工头米某。

米某手下还有人。他又把一部分活儿,甩给了另一个包工头,陈某。

陈某,成了最终的监工,负责招呼那些真正干活的人:

75名农民工。

他们是链条最底端、最没有话语权的一环,用汗水和体力,一砖一瓦地建起学校的楼房。

2018年7月,工程完工。新学校矗立起来,准备迎接朗朗书声。但工地上的喧嚣并未散去,反而酝酿着一场风暴。

链条断了。上游的赵某,那个没有资质却敢接盘工程的个人,因为卷入了其他经济案件,资金链彻底断裂:

人被抓进了高墙之内。

他欠着米某的工程款,一笔高达432万元的巨款,还不上了:

人在里面,钱在外面,但就是没有。

米某傻眼了。他是垫资进场的,投了钱,投了人,投了设备:

现在下游工程款收不回,上游赵某又指望不上。

更要命的是,他手下的陈某,以及陈某带着的那75名农民工,总计约261万元的血汗钱,也没了着落。

工人们开始找陈某要钱。陈某两手一摊,没钱。他又去找米某。米某看着自己几百万的窟窿,欲哭无泪。

农民工的焦虑是真实的,他们的等待是有限的。为了不让事态失控,也或许是出于包工头那点朴素的江湖道义,米某咬了咬牙,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垫付了。

他东拼西凑,硬是凑齐了那261万,替陈某把75名农民工的工资结清了。据后来检方的调查,这笔钱,在2017年底,大部分工人确实是拿到了。

2

工人们暂时松了口气,拿着钱回家了。但米某的心,彻底悬了起来。垫出去的钱,加上自己应得的工程款,几百万元,打了水漂:

他必须把钱追回来。

米某不是没想过走法律途径。2018年,他把赵某和粥店建筑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追讨工程款。

官司在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开打。结果出来了,法院判赵某还钱,支付工程款和利息:

但对于粥店建筑公司,法院认为,他们不担责。

理由是,粥店公司已经按合同把钱付给了赵某,赵某欠米某的钱,属于他们之间的纠纷,与粥店公司无关。

米某不服,上诉。他想不通:

粥店公司明明是违法转包。

是他们把工程给了没资质的赵某,才导致了这一切,怎么能没责任?

2019年3月2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

法律似乎给粥店建筑公司披上了一层金钟罩。这家违法转包的企业,在这场工程款追讨战中:

毫发无损。

判决书是生效了,但赵某在高墙之内,身无分文。法律文书,最终还是一张白纸。

米某的几百万,依旧遥遥无期。

正规的法律途径,似乎走到了尽头。但生活还得继续,账,总得有人认。

米某和陈某,带着那些虽然拿到了垫付款、但也知道工程款被层层卡住的工人们,走上了另一条更具特色的路:

去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他们成了泰山建设公司清欠办的常客。这个挂着牌子、专门应对讨薪讨债的办公室,见证了他们一次次的陈情和诉苦。他们希望,体制内的力量能介入,解决这个死结。

时间流逝,希望渺茫。就在米某和陈某几乎绝望的时候,转机出现了。

2019年4月,在又一次徒劳无功的反映情况之后,清欠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他们提到了一个名字:

去找高丙芳律师试试吧,她是这方面的专家。

高丙芳,50多岁,泰安本地律师,山东舒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她不仅有十几年的执业经验,更难得的是,她懂建筑。这源于她早年在建筑行业的从业经历。在当地律师圈,她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闻名:

据说还因为热心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得到过官方的表彰。

米某和陈某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找到了高丙芳。

3

在高丙芳的办公室里,米、陈二人讲述了他们的困境。据高丙芳后来的陈述,他们当时告诉她:

米某还欠着陈某260多万的工程款,而陈某则欠着手下75名农民工同样数额的工资。

工人们天天上门催债,搞得他们鸡犬不宁,希望高律师能出面,通过打官司,帮工人们把劳务费要回来。

他们还带来了另一位难兄难弟,包工头程某:

手下也有42名工人被欠薪。

高丙芳评估了情况。这是一个典型的:

烂尾工程欠薪案。

下游包工头没钱,中间转包人没钱且已入狱,有钱的总包方在之前的工程款诉讼中已经:

成功甩锅。

但高丙芳看到了法律体系中隐藏的另一条通道。工程款官司输了,不代表农民工工资的官司也会输。

她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明确规定:

总承包企业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是一个专为保护最底层劳动者权益而设的后门。

高丙芳的诉讼策略清晰起来,避开复杂的工程款纠纷:

直接抓住农民工工资这条主线。

利用法律对弱者的倾斜保护,直击要害,那个违法转包的总承包方,粥店建筑公司。

她接下了这个委托。

第一次尝试,她想用代表人诉讼的方式,让工班长代表所有工人起诉。但粥店公司不同意合并审理,法院以程序问题驳回。此路不通。

高丙芳迅速调整。

2019年10月,她采取了:

蚂蚁搬家式的战术。

75名农民工(程某那边的工人最终没有加入诉讼),每一个人,都作为独立的个体,向岱岳区法院递交了诉状:

75份诉状,同一个被告,陈士昌、粥店建筑公司。

同一个诉求,支付劳动报酬。

高丙芳和她的团队开始了繁重的工作。据称,大部分授权委托书都是律所助理亲自找农民工签的字,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当然:

也有部分材料是米某那边提供的。

似乎是为了防范未然,高丙芳在微信上给包工头们发过一些警示信息。她转发了关于虚假诉讼和伪造工资表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例,甚至分享了一篇标题为《80后湘籍农民工讨薪,被诉虚构工资表诈骗》的文章。她似乎在说:

有些界限,一步都不能越。

庭审开始了。粥店建筑公司依旧抗辩,理由还是那些:

钱付过了,下游的烂事与我无关。

但这一次,法官的天平,没有再倾向他们。

2019年12月,判决结果密集出炉。

除了1人撤诉,其余74起案件,结果惊人地一致:

工人胜诉。

判决书写得明明白白,粥店建筑公司违法分包,必须为下游包工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总金额261万余元。

这个数字,与米某当初垫付的工资额,惊人地吻合。

法律似乎在高丙芳的操作下,完成了一次巧妙的绕道,将本应由中间环节承担的债务:

成功地归位到了违法转包的源头。

粥店建筑公司自然不甘心,就其中3份判决提起了上诉。

2020年8月,泰安中院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

尘埃落定。74份生效判决,宣告了高丙芳代理的这场讨薪战役,在法律层面取得了完胜。

白的似乎真的就是白的,光鲜亮丽。

但命运的剧本,往往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埋下伏笔。

4

就在高丙芳和她的委托人沉浸在胜诉的喜悦中时,一股暗流正在涌动。

粥店建筑公司,这家两次败诉的企业,没有选择继续上诉或申诉。他们选择了另一条路:

他们走向了检察院。

他们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材料,举报这74起看似普通的讨薪案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工资其实早就付了!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虚假诉讼!

检察院收到举报,如获至宝。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立刻启动。

检察官们开始下沉,走访,核实。他们找到了那些判决书上的胜诉者,农民工们。

一问之下,真相如同一层薄纸,被轻易捅破。

大多数农民工坦承:

工资?2017年底就拿到了啊,是米老板给的。

这个回答,直接釜底抽薪。如果工资早已结清,那么2019年的74场官司,基础何在?

更令人咋舌的还在后面。检察官们发现。名单里有7个人,压根就没在那个工地干过活,连自己当了原告都不知道。还有6个人,虽然干过活,但不在那个工地,也没想过要打官司。

至少13个原告,是虚假的。

检察官们又找到了米某和陈某。

这一次,面对国家公诉机关,面对可能降临的刑事处罚,两位包工头的说法,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他们承认了,工资确实是米某垫付的。他们还指向了同一个人:

是高律师让我们这么干的。

“我们一开始就告诉她工资付了。”

“她说没事,让我们咬死没付钱。”

这些供述,如同投向高丙芳的利刃:

将她从维权英雄的宝座上,瞬间拉下,推向了犯罪嫌疑人的深渊。

检察院迅速行动。

2021年,他们向岱岳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再审。2021年11月26日,岱岳区法院撤销了69份一审判决。2022年5月25日,山东省高院撤销了3份二审判决。

2023年,最后2份判决也被撤销:

那74份胜诉判决,如同梦幻泡影,彻底破灭。

官方的定性随之而来,这是一起“以农民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的虚假诉讼系列案。

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是,2021年12月,岱岳区检察院曾在官网上发文宣传自己的监督成果,标题是《办理72件以农民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虚假诉讼监督案》。文中只提了米某、陈某:

对高丙芳的名字,讳莫如深。

文章还自豪地宣称:

线索是检察院自己履职中发现的。

似乎,高丙芳当时还不是故事的主角。

但民事纠错之后,刑事追责的脚步,已悄然临近。

检察院认为,这不仅仅是打错官司的问题,而是涉嫌犯罪。他们将线索移送公安。

5

2022年4月7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正式对高丙芳、米培印、陈士昌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的机器,开始隆隆运转。

接下来的侦查过程,充满了诡异的气氛。

公安机关频繁地找米某、陈某、粥店公司法人、工头、工人做笔录:

唯独对那个被指控为主犯的高丙芳,在立案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不闻不问。

直到2023年3月,高丙芳才作为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

然后,她被取保候审。而米某和陈某:

早在此半年前就已取保。

高丙芳开始了她的申诉之路,坚称自己无辜,是被陷害的。

侦查结束,案件移送检察院。

2023年,岱岳区检察院将高丙芳、米培印、陈士昌三人,以虚假诉讼罪,正式告上了岱岳区法院:

命运的轮回,残酷而精准。

2023年至2024年,岱岳区法院,同一个法庭,不同的审判。

五次开庭,气氛一次比一次紧张。

第一次开庭,干警:

带着防爆盾牌入场。

像是在面对某种不可预知的危险。

庭审的焦点,自始至终只有一个:

高丙芳,到底知不知道?

控方的逻辑很简单,米、陈二人指证,录音为辅,工人证言佐证,高丙芳就是明知故犯,是主谋。

辩方的逻辑也很清晰,高丙芳不知情,米、陈二人为自保反咬一口,录音证据存疑且被歪曲,微信记录反而证明,高丙芳曾提醒风险,事后追问才知真相:

核心债权真实存在,行为最多是民事瑕疵,不构成刑事犯罪。

双方的证据和逻辑,如同两条平行线,永远无法交汇。

她对着那段含混不清、充满杂音的录音,愤怒地斥责:

伪证!

她甚至怀疑录音者的身份,认为那声音根本不是什么女工韩某,而是陈某的妻子,要求法庭彻查:

请求被驳回。

米某和陈某,则在法庭上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他们低着头,重复着对高丙芳的指控,表示认罪认罚:

一个坚决不认,两个低头认罪。

这场诉讼的天平,似乎从一开始就倾斜了。

2024年4月9日,一个普通的周二。

在案件审理途中,尚未宣判。

岱岳区法院突然作出了一个决定,对正在取保候审的高丙芳:

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当晚七点,高丙芳在家中被公安带走,送往泰安市看守所:

判决前,先行收押。

而认罪的米某、陈某,依旧在外自由活动。

这个动作,传递出的信号,不言而喻。

2024年4月18日,逮捕后的第一次开庭。

法庭上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高丙芳的辩护律师张新年:

就开庭通知、证据提交等程序问题提出异议。

审判长,那位在整个过程中都保持着陈年木雕般表情的法官,没有给予警告,直接下令法警:

将张新年律师强行带离法庭。

理由是扰乱法庭秩序。

另一位辩护律师和高丙芳当即申请审判长回避:

审判长当庭自己驳回了对自己的回避申请。

庭审在只剩下一名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继续进行。

这一幕被旁听者记录、传播,法律界哗然。

高丙芳在法庭上,彻底崩溃了。她哭喊着自己遭受了不公,甚至向家人交代后事:

如果我死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你们一定要尸检!

她的另一位辩护律师张翼飞,也难掩激动,含泪说道:

我从来没见过被告人被逼成这样!

庭审就在这样一种近乎失控的氛围中,走完了最后的流程。

2024年11月15日,一审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庭审结束。

法槌落下,休庭,等待宣判。

2024年12月20日,判决书来了:

法院全面采信了控方的证据和指控逻辑。

判决书认定,高丙芳明知工资已付清:

包工头支付工资是履行义务,不是垫付。

认定,包工头无权向总包追偿。三被告人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

高丙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最后的量刑结果,重重地砸了下来:

高丙芳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五万,追缴违法所得一万。

高丙芳当庭表示:不服!上诉!

判决结果再次引爆舆论。这一次,法律界的批评声浪更加汹涌。

“挑战法治底线”、“违背常识”、“司法良心被吞噬”、“人心已坏,泰山崩塌”……各种激烈的措辞,充斥在律师们的公开评论中。

最高法原法官黄应生再次发文,痛心疾首:

不能让扶助弱小者蒙冤受屈!

担忧的核心,依然是那些老问题:虚假诉讼罪的边界在哪里?律师的执业风险如何界定?判决的社会导向是什么?惩罚了垫钱的好人,放过了违法转包的源头,这公平吗?

当然,也有声音认为,判决自有其道理,法律不容践踏,律师更应自律:

黑与白,似乎越来越难以分辨。

6

高丙芳的上诉,将案件带到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0日,二审第一次开庭。高丙芳更换了辩护律师,庭审延期。

新团队申请网络直播:

驳回。理由,法院的权力。

2025年4月,二审再次开庭。

熟悉的剧情再次上演:

辩护人申请被害人粥店公司出庭,被驳回。

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移出山东,被驳回。

申请审判长回避,被驳回。

高丙芳在庭上哭诉,要求公开直播,向天空辩护,依旧被驳回。

庭审中,米某、陈某再次出庭,坚持原来说法,指证高丙芳。

4月25日,庭审第四天。

辩护律师敏锐地抓住了米某更换手机的时间疑点,认为其现用手机可能存有未被发现的关键证据,比如串供信息,或者能证明高丙芳不知情的聊天记录。

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申请,扣押米某的手机:

米某和陈某表示同意对质。

检察官站出来反对,理由是:

不符合程序。

审判长休庭合议后,宣布:

不予扣押,认为与本案事实无关。

一部可能藏有关键真相的手机,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却被挡在了证据大门之外。

二审庭审,在不断的程序争执和证据拉锯中,持续了多天,至今未有结果。高丙芳依然被关押在泰安市看守所。从取保候审到突然被捕,她失去自由已超过一年。她还在等待,等待二审的判决,或许也等待着某种形式的清白。

她的案件像一面棱镜,折射出中国当下法治进程中的诸多复杂面向。农民工讨薪的艰难,层层转包的痼疾,虚假诉讼罪的适用边界,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以及在法律、情理与权力之间那微妙而危险的平衡。

那个最初违法转包的粥店建筑公司,在这场旷日持久的风波里,始终是那个:

最神秘、也最安全的角色。

而那些最初被欠薪的农民工,早已散落在天涯,开始了新的劳作。他们或许永远不会知道,那场以他们名义打赢又输掉的官司,以及那位因此身陷囹圄的女律师。

泰山无语。它只是静静地矗立在那里,看着山脚下的人间,上演着一幕又一幕黑与白、是与非的纠缠与反转。

白的,能变回白的吗?还是,就此沉沦于无边的黑夜?答案在风中飘。

写于2025年4月28日

本文部分参考资料:

澎湃新闻,“女律师代理讨薪被控虚假诉讼案”开庭:是否知晓工资已付清成焦点,2023.

澎湃新闻,女律师代理讨薪被控虚假诉讼案续:取保后,家属确认其被逮捕,2024.

法度LAW,律师替农民工讨薪一审被定罪,律界声援,2024.

新京报,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被控虚假诉讼,辩方申请法庭对质遭控方反对》,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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