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卓力得拜·吉尔哈力拜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松辞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松辞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的请求,并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海弘为淮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倪建华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海弘代理淮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刘海弘代理淮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倪建华辞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倪建华辞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严三国、吴晖辉、张晓燕、禹成余为淮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洋、孙宪腾、徐冬然、潘凌云为淮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郑春玲、钱晓晖、解静、薛梅为淮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李莺的淮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尹树文、许云波、李莺、袁黎轶为淮安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蓉蓉、王伟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王玉喜、郑贤明、程建飞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丁飞、王坚、张徐、陈志勇、陈翠梅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朱国海、朱介进、李小明、张洪斌、俞向林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周小兵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王苗苗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孙剑、樊永芳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姚敏、唐婷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李文涛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宋月霞为淮安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徐亚平的淮安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李洪林的淮安市监察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侯润天、方云飞的淮安市监察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7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莫扎帕尔·肉斯坦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
任命陈加雷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纯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广田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弘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然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庭长,免去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春丽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许银朋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解思辛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庭长;
任命周婷、宋诚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大鹏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魏勇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钟静姝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职务;
免去高晓文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淮安人大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