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4月27日讯(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检宣)记者日前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深圳检察机关发布的《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建设指引(试行)》,针对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重难点问题,为企业开展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清晰有效的指引,该做法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中央7部委联合发文全国推广。当天,还发布了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广东是经济大省、创新大省、知识产权大省,全省发明专利有效量、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广东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陈义中介绍。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广东检察机关突出对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商业秘密司法保护,通过高质效办案,服务高科技企业。2024年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17件30人,提起公诉16件34人。在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件与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有关,侵权者借助职务之便或技术手段,窃取企业商业秘密,涉及新兴的清洁能源产业、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手机配件生产技术等领域。此类案件凸显商业秘密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关键地位,以及侵权行为对新兴产业的巨大冲击。其中,陈某文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告人通过爬虫技术截取权利人公司的客户和交易数据。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机关,破解商业秘密立案取证难题;积极开展综合履职,通过行政违法监督和追赃挽损工作,为权利人挽回损失1000万元,并促成双方达成后续合作。
“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总体体量确实比较小,主要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办理难度大,存在取证难、立案难、成案难等情况。”深圳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包俊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更好激励技术创新,深圳市检察院立足商业秘密办案实践,总结类案办理经验,制定《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建设指引(试行)》,为企业加强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建设提供详细参考,增强企业商业秘密刑事维权的可预期性,获得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的高度认可。深圳市检察院进而与市公安局以“知识产权检察侦查协作办公室”为依托,将商业秘密刑事保护工作前移到受案、立案环节,利用《指引》加强对企业刑事维权的指导。从公安机关立案数据对比来看,《指引》发布后,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成案率从28.6%提升至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