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近五个月后,贵州银行罗甸支行原行长周春林犯受贿罪一案宣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周春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贵州银行罗甸支行原行长周春林。

法院审理查明,周春林担任贵州银行罗甸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设贷款门槛,向贷款客户收取揽储费以及在罗甸支行营业场所选址和贷款审批、员工编制等方面为贷款户、房开商以及员工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价值共计128.876万元,其中人民币115万元、茅台酒72瓶(价值10.7928万元)、和天下香烟8条(价值0.8万元)、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购买价2.2832万元)。

周春林收受的财物中,103万元用于罗甸支行违规揽储活动以及贵兴惠民商超门头装修、收银系统采购等,余款25.8万余元被挥霍。

独山县人民法院认为,周春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8.87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其近亲属主动代为退缴赃款,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湘财Plus此前文章提及,贵州银行罗甸支行负责人于2019年3月由杨海蓉变更为周春林,于2023年8月由周春林变更为吴国举。以此时间计算,周春林担任罗甸支行行长的时间约4年半。

2024年12月,据独山县纪委监委消息:贵州银行罗甸支行原行长周春林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独山县监委监察调查。以上述时间计算,周春林被查时已卸任罗甸支行行长一年多。



△庭审现场。

据湘财Plus统计,贵州银行2023年共有3人被查,分别是董事长李志明、水城支行原行长张登奎、村镇银行管理部原总经理李国文,2024年共有4人被查,包括原首席专家王向东、旗下安顺西航南马村镇银行原行长娄艳、原行长许安及上述提及的周春林。

据最高检2024年11月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志明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其利用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未见李志明的判决结果。



△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

另据最高检2025年2月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许安决定逮捕,许安涉嫌受贿、贪污、洗钱一案,分别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洗钱罪对许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述提及的李国文已于2024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被指在2007年至2023年在建行六盘水分行、贵州银行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0余万元。宣判后,李国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撰文/湘财Plus

统筹/新湘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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